另外還需要指出的是,大陸給台灣同胞提供的同等待遇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無論如何,台灣同胞在大陸都不可能獲得跟大陸居民完全相同的待遇。目前大陸給台灣同胞提供的同等待遇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僅限於來大陸的台灣同胞,在台灣島內的同胞不享有同等待遇;二是僅限於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方面,在其他方面不享有同等待遇。即便是在這些方面的待遇也是相對的。以就業為例,大陸居民可以在大陸的外交、安全、國防等主權或安全部門就業,而台灣同胞目前還不可能到這些部門就業,但這並非意味著大陸違背同等待遇的承諾。這是因為,在目前兩岸尚未統一的情況下,由於大陸的機會和資源完全是靠大陸民眾的努力和稅收來支撐的,所以從邏輯上講,台灣同胞本來不該享有任何大陸民眾的待遇,但基於“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大陸願意做出一定犧牲,主動向來大陸發展的台灣同胞開放一部分待遇,這完全是出於血濃於水的同胞之情而非“理應如此”。所以,台灣同胞不能“得寸進尺”,要求跟大陸居民的待遇一模一樣,我們也切不可對“同等待遇”只做字面上的理解。
“同等待遇”一詞的來歷也可以解釋其相對性。“同等待遇”借鑒了國際法上的“國民待遇”概念,但國民待遇適用於國與國之間,而兩岸是一個中國內部兩個地區之間的關係,無法直接適用“國民待遇”概念,於是大陸就參照“國民待遇”並結合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實際,創造性地提出了“同等待遇”概念。即便按照國民待遇概念,A國給B國的公民提供國民待遇,也僅僅限於某些領域(譬如經貿領域),而不是提供所有領域的平等待遇。台灣與大陸儘管不是國與國關係,但在此問題上的道理是一樣的。
此外,“同等待遇”政策還應該有例外規定。對於那些反對“九二共識”、在島內抹黑、唱衰、詆毀大陸的極端“台獨”分子,我們不應給其提供同等待遇。如果不加區分地提供同等待遇,那麼就等於變相鼓勵“台獨”,所以大陸必須做出區分對待。
八、要全面、準確理解融合發展的意涵
從橫向維度說,兩岸融合發展在理論上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相互融入,即台灣同胞融入大陸社會,大陸同胞也融入台灣社會。但當下台灣當局不會允許大陸同胞融入台灣社會,故目前的融合發展就呈現出台灣同胞融入大陸社會的單向融合狀態。二是一體化建設,但這方面暫時不具備可行性。這是因為,一體化建設需要依靠兩岸公權力部門來推動,而大陸不會同意與不接受“九二共識”的台灣當局來共同推動一體化建設。由於民進黨不接受“九二共識”,而台灣又實行政黨輪替制度,一旦出現政黨輪替,大陸將會陷入被動,所以大陸不會願意目前就推行一體化建設。從台灣的角度看,也會反對兩岸一體化建設,因為他們認為這是大陸“套住”台灣的手段,是一種“融台”戰略,所以台灣會堅決抵制。因此,兩岸推動類似粵港澳大灣區這樣的一體化建設目前不具有可行性。
從縱向維度說,兩岸融合發展在理論上分為五個層面,按其難度從低到高來排列,依次是:經濟融合、社會融合、文化融合、精神融合和政治融合。當然,這五個層次的融合意涵只是在理論上的劃分,就目前的政策來看,中央僅僅在推動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尚未上升到文化融合層面的高度,更談不上精神和政治層面的融合。但從未來發展的角度看,提升至文化融合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從必要性角度看,兩岸文化融合對於增進台灣同胞的一個中國認同具有重要意義,且台灣屬於資本主義體系,受西方文化的洗禮和薰陶比較多,與大陸受馬克思主義影響的文化存在很大差異,這些差異不僅體現在意識形態領域,而且體現在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等非意識形態領域,其都需要通過融合發展來縮小。從可能性的角度看,兩岸同屬中華民族,共享中華文化,這是兩岸文化融合的基礎。儘管兩岸隔海分治近70年,但兩岸同文同種、血脈相連,在中華文化的基礎上實現文化融合是完全可能的。但鑒於推進融合發展要堅持循序漸進的原則,大陸目前並未提出“文化融合”這一概念。筆者注意到,有學者認為,兩岸沒有必要進行文化融合,因為兩岸同屬中華文化,本來文化就是融合的,這種說辭的問題在於只看到兩岸文化的同質面而忽視了異質面。兩岸文化之所以要融合,是因為兩岸文化在本質上是同質性文化,如果是異質性文化,那就不存在文化融合的問題了,只存在相互借鑒和學習的問題;但兩岸文化也非完全相同,否則也不會在生活方式、制度選擇和價值判斷等方面存在重大分歧。所以兩岸文化融合是在同質性基礎上的差異彌合,只有如此,才能逐步實現精神融合以及“心靈契合”。
至於政治融合,僅僅是一個理論上的概念,筆者認為,這不僅不可能實現,而且與“一國兩制”的基本精神相衝突。兩岸分屬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大體系,政治體制存在巨大差異,台灣屬於西式自由民主體制,大陸屬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體制,短期內難以實現兩種制度的調和。台灣民眾習慣了資本主義社會的政治生活方式,很難接受大陸的社會主義政治生活;反之大陸也一樣。所以,未來通過“一國兩制”的安排使兩種異質性制度在一個國家內和諧共存是十分必要的,但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兩岸不存在政治融合問題。
通過上述橫向與縱向兩個維度的分析,我們不難找到融合發展在目前所處的方位及未來的拓展空間所在。簡言之,在橫向維度上,目前融合發展僅僅是大陸主導的單向融合發展;在縱向維度上,僅僅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至於今後是否拓展或何時拓展到其他領域,則取決於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工作成效和未來兩岸關係發展的基本情勢。
九、結論與工作建議
中央提出融合發展的政策,不是隨心所欲的選擇,而是針對馬英九主政時期兩岸互動交流的局限而做出的政策調整。雖然十九大報告沒有直接使用“融合發展”字眼,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央淡化或不重視融合發展政策;正如十九大報告雖沒有直接將“港獨”字樣寫入報告,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央不反對“港獨”或者反對“港獨”的力度有所減弱。毫無疑問,融合發展是習近平對台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未來大陸對台工作的基本方向。為更好地落實十九大報告關於融合發展的工作部署,針對目前大陸涉台研究界在融合發展理念和政策討論上存在的問題,現提出如下三項工作建議:
第一,建議中央儘早對融合發展的含義作出清晰解釋。眾所周知,同一概念,在不同語境下的含義有所不同,要準確界定某個概念的確切含義就必須結合具體語境、場合來把握。⑪我們要準確理解“融合發展”的含義,一是要結合馬英九主政期間兩岸交流過程中出現的局限,二是要結合1979年大陸提出和平統一方針以來的實施情況及時代背景,三是要結合中央對台政策的延續性與變動性。鑒於目前研究界出現的關於“融合發展”、“同等待遇”等概念的多元理解,建議中央儘早通過相關文件作出集中統一的解釋,以平息概念紛爭,更好地推動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
第二,結合我們的工作實際和理論研究,儘快將融合發展理念和政策系統化、條理化。眾所周知,理論是行動的先導,很多事情都是由於理論上沒有梳理清楚,所以在實踐中才出現了問題。融合發展是習近平為促進兩岸和平統一而提出的新政策理念,但他本人並未對此展開詳細論述,僅僅略微提及;全國政協俞正聲主席也未對該政策理念作過詳細論述。因此融合發展政策理念在許多方面尚需進一步挖掘、概括和提升,面對這一任務,學界責無旁貸。基於此,建議中央有關部門組織和安排學界及有關研究機構站在頂層設計的高度,進一步豐富、完善和發展這一政策理念,使其更加理論化、系統化,早日形成成熟理論,這也符合學術與政治之間的互動法則。
第三,研究和解決融合發展過程中所面臨的問題。長期以來,我們研究界存在一種現象,即中央出台一項新政策,立馬緊跟著論證其如何正確。筆者認為,對中央政策做適度闡釋,讓更多人瞭解其意涵、意義,對於減少落實該項政策的阻力並使其取得積極成效具有很大意義。但我們也應該認識到,倘若一味地停留在意義論證和宣講上,那麼研究界的存在意義就喪失了。試想,中央既然已經出台了一項政策,那麼該政策的意義必然已在中央內部得到了充分的論證和認可,否則新政策不可能出爐。所以,對於融合發展來說,現在乃至今後一段時間內我們的關注點應該是發現政策實施所遇到的阻力和困難,以及如何去克服或解決這些阻力和困難,進而將中央的政策部署落到實處。這就要求研究界和實務界密切配合,積極面對新問題、發現新問題、預測新問題,並就這些問題前瞻性地提出解決方案,防止對台工作陷入被動。
註釋:
①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載新華網,2017年10月18日。
②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載新華網,2017年10月18日。
③王英津:《融合發展:大陸推進和平統一的新思路》,載《中國評論》,2017年4月號,第6頁。
④王英津著:《國家統一模式研究》,九州出版社,2008年版,第252-254頁。
⑤王英津:《融合發展:大陸推進和平統一的新思路》,載《中國評論》,2017年4月號,第8頁。
⑥王英津:《融合發展:大陸推進和平統一的新思路》,載《中國評論》,2017年4月號,第7頁。
⑦王英津:《融合發展:大陸推進和平統一的新思路》,載《中國評論》,2017年4月號,第6頁。
⑧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載新華網,2017年10月18日。
⑨王英津:《融合發展:大陸推進和平統一的新思路》,載《中國評論》,2017年4月號,第6頁。
⑩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載新華網,2017年10月18日。
⑪例如,民主就具有多重含義。譬如,有的民主是指政治思潮意義上的民主,有的是指政治制度層面的民主,有的是指政治生活中的民主,有的是指憲政意義上的民主,有的是指領導作風意義上的民主。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8年1月號,總第24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