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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 |
中評社╱題:大灣區背景下愛國愛港青年人才培養路徑 作者:馮澤華(深圳),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詹鵬瑋(廣州),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研究生
愛國愛港青年力量是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維護“一國兩制”在港良好實踐的中堅力量。鑒於愛國愛港青年人才培養對愛國愛港力量薪火相傳至關重要,管治香港的有關部門需從多方面出發培養愛國愛港青年人才。首先,文化教育是愛國愛港青年人才培養的精神基石,以此為出發點,培養愛國愛港青年人才對國家認同的正確價值觀。其次,政治培養是愛國愛港青年人才發展的制度保障,可為愛國愛港人才參與國家建設提供渠道平台。再次,青年政策是愛國愛港青年人才培養的基本藍圖,應創造良好的條件,鼓勵香港青年往內地發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最後,愛國社會組織是愛國愛港青年人才培養的中堅力量,可為香港青年人才愛國情感培養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一、問題的提出
習近平主席在2017年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屆政府就職典禮上強調:“要注重教育、加強引導,著力加強對青少年的愛國主義教育,關心、支持、幫助青少年健康成長。”2017年中共十九大報告也強調:“我們堅持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發展壯大愛國愛港力量,增強香港同胞的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可見,愛國愛港青年人才培養是當前治港的重要工作,也是香港繼續保持繁榮富強、助力“一國兩制”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石。回顧香港回歸後走過的不平凡歷程,取得的輝煌成績不僅與中央大力支持有關,也與愛國愛港人士砥礪前行、勇攀高峰的品格有關。在香港取得不俗成績的同時,一些阻礙香港“一國兩制”事業繼續發展的因素亦隨之產生。近年來,隨著國內外形勢的深刻變化,香港並未在變化的國際形勢下抓住與內地合作發展的機遇來突破自身發展瓶頸。香港的發展離不開青年人才的培養,特別是愛國愛港青年人才的培養更是香港穩定發展的關鍵。
當前,香港愛國愛港青年人才培養路徑單薄,由此造成的不良後果業已凸顯。由於人才培養制度覆蓋面窄使然,一些中下層青年向上流動空間小。一些在香港境外留學回來的青年由於人生經驗不足、容易受“港獨”、“台獨”等獨立勢力的蠱惑。當這些青年回到香港後,連同一些中下層青年一再掀起企圖擾亂香港社會正常運行的運動,如當下的“修例風波”。法學界長期著重於香港政制層面的研究,長期缺乏對青年發展問題的深入探究。香港基本法研究的半截子狀態讓香港的全景式面貌得不到真實反映,許多潛在的危險也有意無意地隱藏,進而出現主導此次亂港危機的主要群體意料之中為香港青年群體。這反而使得本應該作為發展動力源泉的香港青年淪為了阻礙香港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絆腳石。
誠然,要解決這一問題,不僅需要管治香港的有關部門培養更多的愛國愛港青年人才,更需要在多維培養路徑下形成合力,讓這些青年積極成為助推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促進香港繁榮穩定發展的正能量來源。有鑒於此,本文擬從近年來基本法的熱點話題——愛國愛港青年人才培養的相關問題入手,著力從四個路徑對該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對策設計,以為管治香港的有關部門提供若干啟示。
二、文化教育培養是青年人才培養的精神基石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是最能助推一個人健康成長的基礎工程。然而,教育理念的好壞直接影響學子對社會的認知。良好的教育模式能夠培養與健全學子對社會正確的、積極的認知,錯誤的教育模式則能誤導學子對社會錯誤的、消極的認知。以香港近年來一些高校的教育為例,一些高校聘用具有“港獨”傾向的學者作為法律專業的授課老師,甚至在特區政府公職人員培訓中亦聘用這些具有“港獨”傾向的學者作為講師。更有甚者,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中,通識教育雖被列為與中文、英語及數學並列的核心課程,但其內容卻淪為了別有用心者宣揚激進立場的政治工具。以《今日香港(新修二版)》為例,其中不乏充斥著鼓吹對抗政府、渲染仇視內地情緒的內容。而香港的通識教育課本不受審核,一些鼓吹“港獨”的書籍可憑藉著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的“特權”而肆無忌憚地在香港校園裏遊蕩。試想對正值個人價值觀、世界觀形成的關鍵時期的香港青年灌輸此等不公正、片面的負面思想,其在逐漸成人之後對自己的國家認同與政府滿意又有幾何?從此方面可窺見香港社會近十年來激進運動頻發的暗湧之因。可見,教育正在潛移默化地消極地影響著許多香港青年學生對“一國兩制”的認識與態度。
一般而言,身份認同從社會學的角度而言,是指一個人對其居住地與祖國的歸屬感,其中除了客觀的法律依據和居住情況之外,還涉及個人對於居住城市和國家的主觀看法。①香港基本法作為香港法治的基石,符合憲法精神,香港特區政府廣泛普及愛國主義與法治精神顯得尤為重要。在香港青年人群中培養國民意識與愛國情懷,關乎香港的未來。“占中”中青少年成為運動的主力軍,不斷質疑和挑戰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側面反映出香港青年較澳門青年對國家認同感低,但由於香港青年日常交流廣,一些持激進思想的香港青年容易感染其他香港青年。管治香港的有關部門要吸取香港學校對國家認同教育不足的教訓,有必要在相關教育模式上加大力度,提高香港青年的愛國愛港意識。綜觀目前的教育培養路徑,中央與香港特區政府可通過以下幾個路徑培養愛國愛港的青年人才。
第一,強化中華民族的認同教育。中華文化是維繫中華民族精神的紐帶,是構成中國人身份的文化根基。要培養香港青年的民族歸屬感,那麼中華民族五千年不中斷的文化將是港澳與內地形成同心力的重要之源。因此,香港特區政府有必要在香港各層次學校的教育中深化中國歷史教育的普及,彌補香港青年對中國歷史的缺失,讓其瞭解中國歷史,培養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增強其作為一個傳承五千年文化歷史的華夏之子的自豪感。特別地,強化中華民族的認同教育,離不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近現代史的宣傳與教育,尤其是當下中國在現代化建設中取得卓越成就,如航天航空事業、3D列印技術、無人機、高鐵、5G等重大成就的發展歷程舉世矚目。眾多的宣傳教育旨在提高香港青年對祖國內地的向往之情,尤其是引導他們樹立對中國發展道路、中國智慧、中國方案的堅定信念和強大信心。在強化中華民族的認同教育的具體設計路徑上,香港特區政府可通過各種生動有趣的活動吸引廣大香港青年參與,如多舉辦一些中華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會、中華民族知識競賽、徵文競賽、微電影大賽等等,在競賽中,獎金要高,獎品要豐富,力求形式新鮮、多樣,貼近香港青年的興趣愛好,與時俱進,讓過去枯燥的宣傳形式逐步退出歷史舞台。
第二,強化以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為基礎的法治與政治認同教育。法律規範是一個社會最基本的行為準則,是最低限度的“社會道德”。如果行為跨越法治的邊界,則會衝擊社會秩序,造成社會動盪不安。法治有時候與政治密不可分,在教育設計上同時增強兩種認同感有助於香港青年對香港政制發展有大致上的瞭解與認識。在雙重教育的過程中,管治香港的有關部門協調好國家利益、特區利益、個人利益三者之間的關係,挖掘香港青年的民族記憶,增加他們的國家認同感,教育上注重法治教育的同時強化政治認同教育,政治認同主要有國家認同、政權認同、主權認同、政策認同,熱愛人民、熱愛祖國文化、熱愛疆土、熱愛國旗國歌國徽等。具體而言,在香港中學以上課程,香港教育部門應逐步將憲法、香港基本法作為必修課程,讓大家在具有一定強制性的基礎上研習具有強烈現實意義的憲制文件,既能提高自身法治意識,又能提高政治認同。法治與政治教育不同於“強化中華民族的認同教育”這一類型的文化教育。法治與政治教育要符合社會發展規律,強調不遵循法治或政治規律或將給香港帶來的重大消極影響。無論是編撰教材,抑或課堂授課,均需要強調教師能夠更好地遵循法治與政治發展規律,為香港青年送上生動有趣的法治與政治文化大餐。儘可能最大程度地激發香港青年的興趣點,不斷修補教材和改進課堂授課方式,方能最大效用地提高法治與政治教育,最終強化香港青年對“一國兩制”的正確認識。此外,在強化香港青年的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為基礎的法治與政治認同教育的同時,作為課堂上的有力補充形式,香港特區可與內地共同建設兩地青少年的法治交流平台,拓寬交流渠道,例如建立有關憲法與香港基本法探討的網上交流平台,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擴大兩地學生的交流學習,支持兩地青年互動,並通過政府層面規範化指引,擴寬交流道路。必要時,香港特區可組織青年學生不定時北上內地進行社會參觀訪問的活動,尤其是在大灣區建設時代下,這種青年參觀訪問活動極為必要。質言之,管治香港的有關部門要通過教育和實踐,讓香港青年在教育中瞭解國家、認同國家。
第三,大力建設專門從事國情教育的教師隊伍。教師就像人生導航中的一盞明燈。良好的國情教育課程的開展離不開優秀教師的辛勤參與。香港要推行愛國愛港青年人才培養的教育之路,就必須大力建設專門從事國情教育的教育隊伍。由專業的人從事專業的課程方能將教育實效達至最高程度。具體而言,香港特區政府要大力招聘長期從事中華文化、憲法和基本法研究、國情教育等相關研究方向的青年學者。之所以要專門招聘青年學者,是考慮到香港國情教育是一項長久性的重大工程,需要教育隊伍能夠保持延續性,也需要青年學者傾注更多的精力。若由老一輩的學者去從事這一工作,雖然他們專業素養高,但由於他們的日程安排非常緊湊,難以在持續的國情教育上扮演一個全身心投入的授課者。此外,除對合適的青年學者人才進行大規模的招聘外,香港特區政府需要定期對國情教育的教師隊伍進行培訓,由國內比較權威的專家學者對他們進行指導,讓他們與時俱進地學習有關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最新的發展動向,提高他們對國情教育的深刻認識。
三、政治培養是愛國愛港青年人才培養的制度保障
誠然,從政制發展的邏輯而言,管治香港的公務員隊伍中的絕大多數成員應由愛國愛港者組成,方能保障“一國兩制”下由愛國愛港者為主體進行高度自治和香港的穩定發展。若公務員隊伍不能做到愛國愛港,那麼,學校對青少年的愛國愛港教育不可能取得成功。②有鑒於此,香港公務員隊伍建設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域外經驗,而應在愛國愛港的理念下逐步探索適合香港政制發展的路徑。從長遠而言,培養好治港青年人才是極為關鍵的重大工程。治港青年人才主要體現為香港青年通過擔任公職人員並通過各種途徑共同參與管治香港。根據“一國兩制”的安排,治港青年人才擔任公職人員主要有三大面向。
(一)內地層面(珠三角九市以外的地區)
研討“公職”一詞,實際上是探討公職人員的群體範圍。相比於我國“公務員”所具有的特定涵義而言,公職權所指向的公職人員的群體範圍較為模糊,前者依據內地《公務員法》第二條規定係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具有的核心特徵是納入國家行政編制,俗稱具有公務員編制的公職人員。而後者涉及的群體範圍則須先行厘清我國的政治體制。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該制度也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內的全國公民民主選舉產生人大代表並組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下文簡稱人大)。
與人大並列的另外一個特殊組織——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下文簡稱政協),係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組織。從法律意義角度而言,政協並非國家機關,其組成的個體——政協委員亦並非通過公民民主選舉產生的,而是由各黨派、各人民團體、無黨派民主人士、各個界別等協商推薦產生的。不同於西方國家上下兩院的議會制度,我國的政協並不享有人大任免、立法、財政等權力,政協是通過政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來影響我國公權機關的決策行為。質言之,政協並非嚴格意義上的議會、國家機關。
儘管人大代表並非傳統法律意義上的公職人員,政協亦並非嚴格法律意義上的國家機關,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特色之處在於並非實在法嚴格限定一定範圍的人為公職人員後再無其他廣泛意義上的公職人員。從行政法的角度而言,一般意義上的公職人員包括公務員編、事業編、軍事編、合同制的其他非工勤人員。從此維度看,或具實在法性質——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係這類被界定群體的共同特徵。從國家現實的維度而言,公民擔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可以視為一種參與國家管理、出任公職的制度性安排。首先,人大代表基於特殊的制度考慮,可以視為國家公職人員。儘管我國人大代表絕大部分是兼職代表,又與國家公職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財政供養的特點不太吻合,但其所發揮的政治影響力遠超實在法意義上的公職人員。在實踐中,人大代表可以代表人民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質詢,有關國家機關應依法作出答復。其次,政協委員享有的崇高政治地位和有關待遇,在政治生活中發揮的積極影響力,已經具有準國家公職人員之作用。公民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一般被視為國家領導人,在行政編制上屬於國家級副職,這顯然具有國家公職人員的地位與待遇。
因此,香港居民擔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也能算是嚴格意義上擔任治港公職的方式。但就目前而言,香港居民對加入國家公職人員隊伍的相關瞭解和積極性較低。一方面,就香港地方層面而言,其有關居民參與國家公職工作的宣傳和立法仍有待完善。這是由於政協委員本身並非是實在法規制的範疇,不宜直接適用立法保護,但亦可由行政權力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安排。例如澳區人大代表選舉方式、程序已有實在法參照,居民參加國家公職工作的路徑清晰。相對的,港區卻未見有相關的立法規例指引人們參加人大代表等國家公職人員的選舉,以致香港目前尚未形成完整體系的特區居民參與國家公職工作的規範路徑和社會氛圍。另一方面,就中央層面而言,特區居民擔任國家公職的參與渠道還有待拓寬。由於政協委員的選拔渠道代表性不足,導致現行港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群體來源較為狹窄,僅有少數社會影響力大的上層人員才有機會參與,普通居民想接觸機會都十分有限。這些群體多數代表的是香港上層社會的要求,而中下層群體的要求並沒得到較為充分的回應,因此難以向中央回饋香港社會的全貌,許多香港居民的需求也難以得到關注與解決。因此,國家有必要適當調整推薦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群體來源。具體而言,應由過去過度推薦港澳上層社會人士,不斷轉變為適度推薦港澳中下層人士,讓更多的港澳中下層人士有機會擔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
為實現制度機理上的暢通,初期的推薦範圍可包括來內地創業就業、經濟與文化交流具有一定年限的香港青年,再適時拓寬至曾到內地求學、定居後回港定居、創業就業的香港青年,最後完全拓寬至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所有香港青年。國家推薦的方式可包括特聘人大代表、特聘政協委員等方式,也可以鼓勵一切愛國愛港的青年踴躍參與人大代表選舉活動或自薦為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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