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落實《意見》政策舉措的對策思考
國台辦副主任潘賢掌對於《意見》指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實”,領會《意見》精神,推動落實並取得實效,顯然需要全黨全社會的大力支持,需要兩岸同胞的共同參與。以下提出一些加快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的對策思考。
(一)構建示範區的頂層領導體制機制
中央適時出台《意見》,有利於從中央的層面協調各個部門來支持福建省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同時還需要儘快建立與頂層設計相適應的頂層領導體制機制。首先,應由中央台辦、國家發改委聯合直接領導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工作。示範區承擔的是國家戰略任務,涉及海峽兩岸複雜敏感的政治問題,並涉及國家多個部委的管理許可權,福建省地方政府許可權並不足以協調及推動有關建設工作。若成立跨部委領導小組,直接領導並統籌協調示範區建設必定更有效率。其次,福建省政府應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對接中央,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實際指導各地市的相應工作機制,舉全省之力推進示範區建設。在建立保障示範區建設的體制機制基礎上,福建省應全面盤整與梳理以往推動兩岸融合發展規劃措施及資源保障,按照中央部署精神,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對示範區建設作出統籌規劃與總體部署,並制定短、中、長期目標及相應措施。
(二)加快推進閩台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多年來閩台基礎設施互聯已有良好基礎,而建設示範區需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全方位推進閩台區域基礎設施特別是交通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建設。
其一,加快內聯交通基礎設施。大陸首條跨海高鐵──福廈高鐵已在2023年9月正式通車了,福廈間的列車行車時間由原來的2小時縮短至1小時。除了這一內聯交通標誌性工程外,福建還應在全省範圍內積極創新都市圈軌道交通發展,加快推動城市市域軌道和城際鐵路建設,打造“軌道上的福建”,促進 “一小時生活圈”的加快形成。
其二,進一步加強出閩大通道的建設。在中央支持下,加大投入,加快提升省內海港、空港、陸港功能,完善集疏運體系,大力發展海陸空鐵多式聯運,提升中歐(廈門)班列海鐵聯運能力,加強福建連接歐亞大陸和台灣、東南亞的國際物流新通道,將示範區打造成服務“一帶一路”、中西部及海峽兩岸的前沿樞紐。
其三,重點打造閩台交通互聯互通。示範區較長期的目標是推進閩台基礎設施“陸、海、天、網”四位一體聯通,構建立體式對台通道樞紐。在當前兩岸關係形勢下,除了推進閩台陸路聯通方案研究,持續加強“台海通道”技術儲備,加快金門、馬祖通橋工程大陸側建設等外,較可行的實踐是集中力量突破“廈金同城生活圈”的基礎設施聯通。
一是參照之前福建向金門供水的模式及兩岸企業合作建設廈金海底光纖電纜系統的先例,加快推動廈金通電通氣的落實。
二是大力提升廈金(閩台)人員往來通關服務的便利水平,加強“小三通”服務品質和品牌效應。中央應可支持先試行對廈漳泉民眾往返金門給予免簽注或“一年多次往返”簽注的便利;支持廈門五通客運大樓內設立入境免稅店,探索廈金兩地建立“免稅購物直通車”模式,實現廈金雙方免稅商品發貨、提貨合作。
三是前瞻規劃廈金航空建設一體化。廈門翔安新機場建成在即,為使廈金航空成為“兩岸共通之門戶”,雙方應儘早開展相關議題協商與規劃,推動廈金航空服務一體化。
(三)發揮兩岸規則機制“軟聯通”的示範作用
積極消除規則機制差異造成的要素流動不暢對兩岸互聯互通和融合發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近年來福建積極推進兩岸規則銜接及機制對接方面的工作,特別是在推進兩岸行業標準共通、台胞職業資格認證及服務等方面成效顯著,有效發揮了先行示範的作用。但福建建設示範區在兩岸規則機制“軟聯通”方面仍有較大提升空間。
其一,要對標台灣規則機制,為推進示範區“軟聯通”進行總體層面部署。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主要著眼於要素高效便捷流動的制度安排,其內容包括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本身,還包括不同規則機制的共存與創設新的規則機制等。④福建應深入研究並制定出台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對標台灣規則機制,大膽探索閩台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總體性的制度安排。
其二,進一步拓展兩岸標準共通工作。近年來福建在冷鏈物流、養老照護、食品安全等領域編制了99項兩岸共同標準,標準共通實踐不斷取得新進展,但此工作顯然是長期的、系統的工程,需要持續不斷拓展。福建省與中央部門應加大力度支持“福建省台灣標準研究中心”及台灣地區標準化(廈門)研究中心的工作,分工協作形成合力,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效率,並加強保障措施,不斷拓寬兩岸標準共通的行業領域分佈,有效服務示範區及海峽兩岸。
其三,進一步加強台胞職業資格認證工作的效率。2022年平潭成立了全國首個台胞職業資格一體化服務中心,實現台胞職業資格考證認證一體化服務,目前對兩岸職業證書比對已覆蓋所有台灣地區公佈的職業證照393項。下一步發展一方面應是擴大政策宣傳,促使更多台胞使用相關職業資格採信證書;另一方面除了目前“以證換證”做法,還可參考橫琴新區讓港澳相關企業及專業人士經備案即可在橫琴便利執業的創新做法,更加方便台胞來閩就業創業。
(四)繼續率先對台胞台企分享發展機遇
福建因對台特殊優勢,長期以來積纍了閩台經貿交流合作的良好基礎,並在兩岸經貿交流合作中扮演著先行先試的角色,與此同時還形成了福建發展與閩台合作相輔相成的獨特局面。但在承擔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歷史重任時,如何做到新形勢下“繼續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為閩台融合發展奠定堅實經濟基礎,還需要在理念與實踐上積極創新探索。
其一,應將福建自貿試驗區打造成閩台融合發展的強大引擎。福建自貿試驗區自掛牌運行以來就因對台戰略定位而成為閩台融合發展的突破口,成效明顯。今後創新探索的方向可包括,一是針對自貿試驗區存在的片區碎片化、資源分散化、產業規模小及管理協調難等問題,積極爭取擴區提質,在擴大發展空間範圍中增強對台融合發展功能。一方面,爭取中央支持福建自貿區擴區,並賦予自貿區更大的改革自主權;另一方面,福建自貿試驗區自身要推動三個自貿片區間的融合發展,加強統籌協調,共享政策、要素及資源等。二是加快將自貿區試驗成功的經驗做法推廣至全省範圍,確實發揮自貿區帶動性及示範性的作用。三是積極創建新發展階段的閩台經貿合作平台,加強閩台新經濟新業態的合作,如對台跨境電商集散樞紐、兩岸能源資源中轉平台等,還應積極探索福建自貿區與台灣各自由貿易港區的對接合作。
其二,積極促進在閩台資企業的轉型升級。大陸台商群體作為兩岸利益關係的紐帶,是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核心力量。鑒於內外政經環境劇烈變化,積極幫助大陸台資企業順利轉型升級無疑是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途徑。一是加快落實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的同等待遇。目前在大陸流通、商業等領域,作為“特殊內資”的台資企業仍有一定限制。示範區要大膽創新探索,儘快讓台商在貿易、投資、金融等領域的市場准入方面的權利與大陸企業相同。同時還應充分發揮自貿區及綜合實驗區等對外開放平台的政策優勢,加快擴大對台資開放,切實推進兩岸經貿關係的深度融合。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緩解台商融資困難。除加快落實一系列“惠台”金融措施外,福建應積極爭取落實醞釀多時的“台商民營銀行”的設立。同時,積極協助台資中小企業解決徵信貸款問題。三是積極支持台商融入大陸在地產業鏈。大力鼓勵台商藉由與大陸企業強化合作的方式,共同尋求有利商機。深化閩台優勢產業融合,引導和支持台資企業參與產業的強鏈補鏈工作,加快推進海峽兩岸集成電路產業合作試驗區、兩岸石化產業合作基地和閩台精密機械製造產業園區的建設。
其三,在鄉村振興中突顯閩台特色。《意見》特別鼓勵台灣農漁民來福建扎根發展,提出一系列有力舉措,讓他們共享大陸發展機遇。福建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與對台工作領導小組應強化統籌協調作用,設立獨立專職機構,在整合協調發改、農業、教育、人社、文化等各部門相關職能基礎上,對打造具有閩台特色的鄉村振興進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積極啟動“台企興鄉村”行動。大力引導有條件的在閩台資企業轉投資農業領域、台資農業企業轉投資鄉村建設,帶動鄉村傳統單一農業生產模式轉變為一二三產業融合多元發展。發揮台灣農民創業園具有較完善服務台胞體系的優勢,引導在閩台灣農民創業園根據自身地理位置、產業基礎、周邊配套等條件,吸引台灣鄉建鄉創團隊入駐其所在地鄉村,促進原有以經濟性活動為主的台資農業投資向兩岸鄉村融合發展轉型。
(五)積極打造閩台教育和人才高地
福建在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過程中,推動閩台高等教育領域融合發展取得明顯成效,但還存在省內各高校對台合作呈現零散化、短期化及表層化問題,合作層次不夠高。推進示範區建設需要進一步深化閩台高教融合發展。
其一,設立推進閩台高教融合發展領導小組,總體部署與領導閩台高校交流合作發展,統籌政策制定和標準設定,加快閩台高教融合有規劃地整體性發展。推進各部門協同合作,加快落實《促進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若干措施》及《促進閩台職業教育合作條例》等政策法規。
其二,為增強台灣高校與福建合作的吸引力,提升雙方合作層次,福建應加強與中央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大陸高水平大學在閩設點辦學,並賦予福建更多閩台高校合作辦學政策,提升福建高教水平和靈活性,同時要加大省級財政高等教育投入,提升全省高校內涵發展建設水平。
其三,有效吸引更多台灣教師與青年來閩高校教學與學習。在實施對台招生“倍增計畫”與引進台灣教師“增量擴面”過程中,一方面要深入總結以往實踐過程的經驗教訓,建立有效的評估回饋與糾錯機制;另一方面省級財政應設立專項經費予以大力支持。
在引進台灣人才方面,除了落實“惠台”政策中人才措施外,可借鑒廣東省《關於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的實施方案》,支持高校對標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審辦法,根據需要採用綜合評估指標,加大台灣創新創業導師、行業導師的引進,不局限以學歷為唯一評價標準。此外,積極探索以“師帶徒”、“休假專家”等模式,通過項目合作、技術指導等方式柔性引進台灣高層次人才,努力完善引進台灣人才政策。
(六)共同建設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
近年來大陸出台了一系列惠台政策措施,福建省也陸續推出許多省級惠台措施,福建已逐步構建起惠台利民政策體系。按照《意見》的部署,進一步探索更加開放的政策,打造優質閩台共同家園是推進示範區建設的重要內容。
一是,全面梳理一系列各級惠台政策措施,切實落實現有各項惠台措施,並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吸引更多島內“首來族”來閩工作生活。
二是,系統總結平潭及廈門綜合試驗區更開放有效的惠台經驗做法,儘快推廣至全示範區內。
三是,率先在示範區內實行台灣居民居住證與大陸居民身份證件完全等效使用,讓在閩台胞學習、工作、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等方面與大陸同胞完全一樣便利化,真正落實“閩台一家”。
四是,在盤整原有福建省涉台法規基礎上,探索制定適應新形勢的《福建省台灣同胞權益保障條例》地方性法規,依法保障示範區台灣同胞權益。鼓勵閩台法律人士合作成立台胞同等待遇權益保障協會,為受困於台灣當局法規限制的台胞提供法律援助。
註釋:
①郭偉峰主編:《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初論》香港: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2023年3月,第9-13頁。
②王子旗:《用好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關鍵一招”》,《今日中國》2023年6月27日,http://www.chinatoday.com.cn/zw2018/hx/rd/202306/t20230627_800335200.html.
③國務院新聞辦網站:國務院新聞辦就《意見》舉行發佈會,2023年9月14日,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9/content_6904179.htm.
④張玉閣等:“大灣區這四年:厚積蓄勢,勇毅勃發——寫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頒佈四周年”,2023年2月18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58139737313106217&wfr=spider&for=pc.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3年11月號,總第31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