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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如心留下的千億遺產,引發各方明爭暗奪。 |
中評社香港7月7日電/龔如心千億遺產牽引出的世紀爭產戰,經過一輪沉寂後,近日再踏入高潮!繼龔如心家翁王廷歆於本周中到高院遺產承辦處遞交知會備忘後,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昨日亦派代表遞交知會備忘,即任何人日後要申領龔如心的遺產,必須先行知會律政司,而法院亦不得在未通知律政司前,頒發遺產給任何人。
律政司此舉,是因為龔如心遺產的去向將關乎龐大的慈善款項,與公眾利益息息相關。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今次是繼陳振聰、華懋慈善基金及王廷歆之後,第四份知會備忘。本周三王廷歆才親往高院呈遞知會備忘,黃仁龍至昨日即主動出招介入這宗千億爭產事件。
牽涉龐大慈善款項
由於龔家一方聲稱,龔如心○二年立下的遺囑,寫明名下財產盡捐華懋慈善基金,律政司眼見大筆投放入社會慈善福祉用途的款項,有可能受到干擾,基於利益相關而決定介入,此舉乃援引信託條例。
執業律師伍家賢認為,律政司的做法“好合理”,因龔如心○二年遺囑將大筆款項撥歸慈善機構使用,確關乎到莫大公眾利益,一旦遺產撥作善款,律政司便成為善款的“託管人”,在利益相關下,有權以遺產託管人身份呈交備忘。他相信律政司不是從“擔心”的角度作出介入行動,亦即不是因為怕輸官司失去這大筆善款。他表示,打官司誰勝誰負,最終仍得交由法庭決定,只不過,日後如需要進行上訴,律政司即可名正言順以利益相關者身份列席上訴。
律師認為做法合理
伍家賢又指,倘若陳振聰跟華懋慈善基金真的有私下進行庭外商討,以達成某種協議安排,則律政司也有權參與商討。他舉例,倘若雙方達成協議將千億遺產“一人一半”,而龔如心○二年遺囑卻寫明九成家產捐給慈善機構,那麼私下協議的安排便會損害公眾利益,因為不知陳振聰如何運用這一半財產份額,也不知陳振聰會否將之捐出做善事,五成跟九成相比,顯然令公眾利益受損。
另一執業律師梁永鏗稱,相信律政司是以獨立第三者身份加入爭奪戰,這樣也有好處,可以不用跟其他三份知會備忘“撈埋”一齊。他認同律政司這舉措,確是為保障公眾利益。
現時已知的龔如心生前遺囑合共有兩份,一份由華懋慈善基金持有,據悉是龔如心於○二年訂立;另一份在風水師陳振聰手上,據陳振聰的代表律師麥志理稱,這份遺囑是龔如心在去年所立,是她的最後遺囑,陳振聰是財產的唯一繼承人。
當今年四月鬧出龔如心遺囑雙胞胎風波之後,特區政府早已表態關注事態的發展,因當中涉及十分龐大的慈善捐款,直接影響到許多慈善組織的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