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資產住宅是指物業市場內物業的市值低於原先購買物業所貸款項總額(按揭)的現象,通常在房地產市場普遍下跌後發生。這也意味著,如果貸款人未來無法還清購買物業所貸款項,即使物業被債權人沒收或者轉賣,都不夠填補差價,貸款人在最終失去物業的同時依然負債。
不過,儘管目前香港負資產住宅案例出現上漲,但自2011年一季度至今,銀行並未錄得任何拖欠三個月以上的負資產住宅按揭貸款記錄。
中原地產研究部高級聯席董事黃良昇向財新記者指出,自去年9月以來,香港樓市持續下跌,至今跌幅已超過10%。而此次出現負資產的個案絕大部分屬於按揭保險計劃的貸款和銀行職員的住宅按揭貸款,此類貸款的按揭比例大多超過90%,因此在樓價下跌超過10%的情況之後出現了負資產現象。
不過,黃良昇也強調,儘管目前香港負資產個案數目增多,但沒有出現拖欠供樓的情況,住宅房地產的總體還貸情況良好,拖欠供樓的比例極低,不太可能出現1997年至2003年經濟蕭條時大規模住宅物業因無法還貸而紛紛被沒收的情況。
公開資料顯示,香港於1998年到2003年期間,在經濟衰退期時曾出現過嚴重的負資產情況,當時失業率上升,樓價下跌,導致銀行或房屋協會在物業價值低於欠款下,紛紛沒收按揭中的物業。香港金管局的資料顯示,香港負資產問題最嚴重的時期為2003年6月,當時共有約10.57萬宗負資產按揭,占所有按揭的22%,涉及金額1650億港元。粗略估計,這部分貸款的無抵押部分約360億港元,這意味著當時香港的銀行僅在按揭市場便需承擔高達360億港元的壞賬風險。
(來源:財新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