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0日電/據大公網報道,本月22日起接任新一屆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夏博義現年68歲,從小在英國接受教育,1976年在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後,於1993年來港執業,2006年成為資深大律師。他在上世紀90年代與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成立“香港人權監察”,並成為首任主席。
2002年11月,夏博義以“香港人權監察”主席身份公然反對香港政府對實施香港基本法第23條發表的諮詢文件和立場。夏聲稱,23條諮詢文件極為不妥,其中很多侵犯人權和基本自由之處,並與時任民主黨主席李柱銘、立法會議員塗謹申前往歐洲,游說歐盟和英國政要反對特區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甚至還要向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提出報告。
耐人尋味的是,“香港人權監察”長期接受來自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的撥款。該組織早在1995年起收受NED撥款,由1995年到2013年合共收受NED高達1482萬港元,直至2013年被傳媒揭發收NED資助,才轉趨低調。
為多名攬炒派任辯護律師
自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夏博義曾多次肆意抨擊。去年7月,他在《蘋果日報》評論香港國安法,質疑香港國安法保障個人自由的條文與第20條分裂國家罪有衝突。他聲稱,有人因藏有“港獨”旗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捕,情況令人憂慮,因為表達意見是基本人權,即使相關意見不是政權樂見的。
夏博義當選新一屆大律師公會主席後更加肆無忌憚,竟稱國安法是恥辱(a disgrace),其設計是為了奪走香港自由,引進內地制度,這和所謂的維護公共秩序沒有一點關係,還聲稱要與特區政府探討修改國安法條文。
另外,夏博義還是多名攬炒派的辯護律師,包括涉及2019年非法集結案的社民連吳文遠、被指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