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購地的問題有三,一是價格過高,二是會被利用為主張台灣獨立,三是影射承認日本擁有主權。為避免台灣買地形成另一波主權之爭,可進一步修正為由宜蘭縣政府買地,然後在台北登記,並繳交財產稅。宜蘭縣以漁民父母官之身分為更合理之買主,不但是因為縣政府仍為公法人,故可容許各方自說自話為某種影射主權的行為,但其為地方政府之地位至明,便又不至於非要被擴大成是主權行為。
設若日本政府出售十分之一產權,即形同進行減國有化的某種步驟,但仍然是最大地主,因此在觀感上或法律上,東京沒有推翻自我宣稱的主權主張,但宜蘭縣政府擁有部分產權,台北可以藉此影射分享主權,而北京也可透過九二共識藉以確認中國主權。如此,便在事實上完成兩岸都主張的“擱置主權,共同開發”的願望。台北國稅單位甚至可象徵性對日本政府抽稅或給予免稅,間接表達主權立場。
最後 但是,東京目前似不可能放棄產權,東京為什麼要同意出售其中部分,來容許外界進行與日本主權宣告相反的詮釋?自馬關條約之後的三國干涉還遼以來,日本還不曾有和平讓出過其所巧取豪奪的任何非固有領土。故要能和平共享釣魚台產權,因而有賴掌握日本政治文化,並能以日本之道還治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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