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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統合學會:馬已走到“獨台偏安”的道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2-08 14:45:44  


張亞中(右)和黃光國。
  中評社台北2月8日電/旺報報道, 2009年末,《聯合報》以“中華民國九十九年感思”為題,連續發表六篇社論,引起社會重視及討論。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張亞中等學者在《旺報》先後發表“六問《聯合報》”及“再問《聯合報》”兩次系列文章,開啟雙方的後續探討。今日起,旺報將連續發表兩篇“三問《聯合報》”系列文章,以下為第一篇主要內容:

  《聯合報》日前再以“再論兩岸應採一中各表”為題,繼續不點名回應了我們上一篇的質疑。在這篇文章中,《聯合報》並未提出任何新的論點,只是繼續強調,不論是台獨、維持現狀、屋頂理論的政治聯結(如邦聯或歐盟模式)或統一,“這四種‘目的’,無一不需以‘一中各表’為‘過程’”,如果藉由《聯合報》在元旦的社論所稱,“一中各表”是唯一可以將“目的”與“過程”接軌的論述,那我們就來分析,為何我們認為“一中各表”這樣的論述無法接軌。 

  一中各表沒有指出必然的目的 

  《聯合報》在社論中已經否決了台獨可以做為“目的方案”的可能,將其界定為“寄生在“中華民國”內部的鬥爭工具而已”。這一點我們完全同意。但是我們要提醒《聯合報》的是,台獨如果是一個權力的鬥爭工具,那麼那一群權力競食者也會寄生在另一種論述中,繼續奪權。很遺憾的,“一中各表”正是可以提供這樣機會的土壤。 

  我們都曾經拜讀過《聯合報》對於李登輝立場的批判。李登輝不就是個利用“一中各表”來包裝其台獨的一個典型例子嗎?以李登輝所代表的台獨路線圖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到台灣”、“中華民國在台灣”、“台灣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是台灣、台灣共和國”,如果用統獨來做為光譜定點的話,李登輝的路線圖是“統一、維持現狀、獨台偏安、台獨”。 

  李登輝是一個有權謀、有耐心的政治人物,他了解到,如果不堅持“中華民國”、不制訂國統綱領,不足以化解非主流派對他的質疑,但是他更了解,讓台灣愈本土化愈有助於他鞏固政權。在這樣的邏輯下,“中華民國”在台灣”是他權力最大化的最大公約數。對他來說,“維持現狀”只是一個兩岸“未來可以談統一,但是不必然統一、現在不談統一”的說詞而已。 

  李登輝在1994年的官方文書中把一個中國界定為“歷史、地理、文化、血緣的中國”開始,“一個中國”已經是一個文化與血緣的概念,它就已經不是個政治與法律的實體概念,如果用《聯合報》的“目的”與“過程”來說,這個“過程”已經不是必然走向“一個中國”的“目的”了。李登輝其實已經替我們回答了《聯合報》,“一中各表”不必然是統一的“過程”。 

  在兩岸論述上,雖然事後證明陳水扁是一個急躁者,但是在他上任之初,他也曾提出“兩岸統合”論述,陳水扁的兩岸統合論述正是《聯合報》所主張的“歐盟模式”。在陳水扁的眼中,兩岸統合可以,但是必須先承認“中華民國”(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正如同歐洲各國也是以彼此“主權”獨立為前提。 

  我們都了解到,傳統的歐盟模式是“由獨往合,但是不必然走向歐洲統一”的模式,換言之,它不是一個以統一為“目的”的“過程”。《聯合報》在其四個“目的”中,將歐盟模式列為其中的一項,也等於告訴兩岸,“一中各表”不必然走向統一。 

  一中各表可以成為獨台的土壤 

  陳水扁2002年以後,喊出“一邊一國”,它口中的“一國”,自然可以是“中華民國”,也可以是“台灣共和國”。在本質上,這與李登輝的“兩國論”並沒有差別,差別在於他太赤裸裸了,連“特殊關係”都不提了。如果用前面的光譜來看,他直接從“中華民國”在台灣”跳到“中華民國”是台灣”。他缺少李登輝的耐心與權謀,但卻是李登輝的信徒。 

  馬英九上任以後,在論述上回到了“一中各表”,但是也從“中華民國”在台灣”更進一步走到“台灣是“中華民國”,並提出“台灣前途由台灣地區2300萬人共同決定”的論述。馬英九的這兩項論述,等於是從“憲法”或國統綱領的“中華民國主權涵蓋全中國”限縮到台澎金馬。這也是我們在多篇文章上說,就“憲法”的意義來看,馬英九已經幾乎走到了“獨台偏安”的道路,這其實是再一次推進了李登輝的路線圖。 

  我們想告訴《聯合報》,不只是台獨把“中華民國”當成內鬥的工具,很多政治人物也把“中華民國”這四個字當成權力鬥爭的工具。2008年5月的大選,已經證明了“激進台灣”的挫敗,而且沒有機會再回來,但“穩健台獨”或“柔性台獨”隨即成為民進黨的選項,而這兩種台獨都需要“中華民國”的這個外殼掩護。他們的策略是將“中華民國”表述成一個“第二共和”的“中華民國”,與第一共和的分割時間點可以是1949的兩岸分治,1990年代的台灣民主化,也可以是1996年的“總統”直選。換言之,民進黨未來的論述,可能選擇接受“獨台”來爭取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 

  在另一方面,國民黨已經走到了“台灣是“中華民國”這個類同於“偏安獨台”的路標,在心理認知上,它不敢回到“一中憲法”的“主權”觀,但是它又不敢經由“修憲”制憲丟掉“一中憲法”的“主權”規範,因此,國民黨所採取的做法就是“明遵暗混”,即一方面強調“一中憲法”,以求穩定北京,另一方面又發表“主權”限縮”的言詞,以求選票極大化。 

  一中各表無法取得兩岸共識 

  我們相信這些都是《聯合報》熟悉的事實,但《聯合報》在論述“一中各表”時為何總是要迴避這些事實呢?當“中華民國”都已經可以由藍綠各表、明暗各表時,“一中”如何能夠透過“各表”在兩岸取得共識?當《聯合報》所提出的四個目的,其中台獨、維持現狀、屋頂理論的政治聯結等三個目的,都不必然是以走向統一為必然的方向時,“一中各表”如何能夠在兩岸建立共識?《聯合報》或許想藉由維持現狀、屋頂理論等糢糊選項來建立台灣內部共識,但是如何處理兩岸共識?而一個不可能取得兩岸共識的論述又如何可能建立台灣內部的共識? 

  我們不斷地向《聯合報》申述我們的質疑,但是《聯合報》似乎都不回應,只是一再說“一中各表”是唯一可行的過程論,甚為可惜。雖說如此,我們還是想正告《聯合報》,我們建議兩岸可以通過和平協定來尋求兩個相互的保證,一是保證不分裂包括台灣與大陸在內的整個中國,亦即“一中同表”,二是保證彼此尊重憲政主體的平等,這樣既是尊重現狀,就是保證了過程;也指出了目標,就是保證了目的。同時藉助共同體的建構,以制度化地逐漸化解兩岸認同的折裂,這才是正確的解決之道。關於認同的問題,請容下篇再論。 (張亞中為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謝大寧為佛光大學文學系主任;黃光國為台灣大學心理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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