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9日電/旺報報道,2009年末,《聯合報》以“中華民國九十九年感思”為題,連續發表六篇社論,引起社會重視及討論。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張亞中等學者在《旺報》先後發表“六問《聯合報》”及“再問《聯合報》”兩次系列文章,開啟雙方的後續探討。旺報昨日起連續發表兩篇“三問《聯合報》”系列文章,本文為第二篇,主要內容如下:
我們很高興《聯合報》在4日再以“再論兩岸應採一中各表”為題回應時提出了認同問題,但是我們必須要說,如果用“一中各表”做為兩岸關係發展的論述,只會讓兩岸的認同愈走愈遠。這篇回應文章,即透過《旺報》與《聯合報》討論一下認同的問題,以及如何解決。
一般來說,認同包括3個重要層面:國族認同、制度認同、文化認同。
國族認同是分歧關鍵
制度認同與文化認同在兩岸關係上問題不大,即使是北京也接受兩岸制度認同不一致的看法,因此才有“一國兩制”的設計。在台灣也沒有多少人會否認自己文化中的中國文化與血緣。因此,兩岸的認同的分歧關鍵在於國族認同。
所謂國族認同包括兩個問題,第一、我們的“國家”是甚麼?第二、我們是一群甚麼樣的人所組成的“國家”?第一個問題不大,在台灣幾乎沒有人會否認他的國籍不是“中華民國”,但是在第二個問題上,台灣內部的看法出現了很大的變化。
兩岸在1993年以前,基本上在“國家”認同上是有歧見的,但是在國族認同上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包括“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的還是占大多數,但是在1993年以後國族認同卻開始了“剪刀型”的交叉改變。
1993年正是“一中各表”的黃金期,這一年辜汪會談在新加坡召開,兩岸關係飛躍發展,但是為何兩岸的國族認同卻發生轉折呢?
1993年可以算是李登輝開始建構台灣國族認同的元年,啟動這個建構過程的就是以“平行代表權”為由爭取重返聯合國的動作。在冷戰時代,兩岸在聯合國之爭背後是明顯的大國權力較勁,當1971年華府改變與北京的戰略關係時,台北就被迫退出聯合國,從此台北也了解到聯合國不是一個必要的戰場,當時的蔣經國以務實的態度推動外交與內部建設。李登輝不是不了解在現實的國際政治下,重返聯合國幾乎不可能成功,但是他更了解,重返聯合國這個只能以“國家”參與的國際組織,有助於他切斷與中國的國族認同。
李登輝操弄國族認同
如何塑造一個打壓自己的敵人,是建構自我群體認同的最好方法。李登輝非常了解,只要台北推動進入聯合國,北京方面一定會打壓,而北京的打壓可以為其創造兩個效果,一是讓國民黨內非主流派失去再論述統一的正當性,這種效果很容易營造,因為要與一個打壓自己的人統一不是投降是甚麼?另一是透過北京的打壓,讓台灣人民產生“命運共同體”的凝聚感,中國大陸是打壓台灣的“他群”,台灣是被打壓的“我群”,一個在文化上雖是“同文同種”,但是在政治歸屬上是“異己關係”的認同就這樣開始形成。
1994年的千島湖事件,原本是一件旅遊過程中的不幸刑事事件,大陸方面自然有責任,但是李登輝卻把它界定為“大陸同胞殘害我們的同胞”,進一步地深化兩岸的認同差異。
1994年的《台海兩岸關係說明書》,將“一個中國”界定為“歷史、地理、文化、血緣上的中國”,拋棄了“憲法”與國統綱領“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的定義,徹底地把兩岸心照不宣、可以重疊的“國族認同”部分切斷。這個時候,李登輝已經開始用“兩國論”來處理兩岸的國族認同,但是在說法上仍然是“一中各表”、“維持現狀”。
切割完了“國族認同”的“國”,即“中華民國”與中國的關係,接下來就是“族”,即與中國人的關係。在1993年以前,中國人是一個沒有切割的概念,但是李登輝從發表“生為台灣人的悲哀”開始,並創造“新台灣人”此一概念,情況有了變化。族群的認同往往是建立在相對差異面上,“新台灣人”概念的對應面不是“舊台灣人”,而是一個不斷在國際空間打壓台灣的“中國人”。從此,“中國人”就從台灣人民的族群認同中切割出去。自此已經完成了兩岸“國族認同”中“國”與“族”的切割論述,剩下的就是等待時間強化與鞏固。
李登輝的國族建構忽略了一個現象,就是北京的角色。13億人民是否可以接受台灣切割與中國的國族建構?這不是一個理論問題,而是一個現實必然會面對的問題,這是李登輝沒有告訴台灣人民的,但是他的後任者,卻是按照他的步法或激進或緩慢的前進。
《聯合報》在社論中提到,“倘若在進入任何‘目的方案’前,台灣人民對‘中國’以及‘中國人’的認同皆不能建立,將憑何實現‘目的方案’”?我們完全同意這個觀點,我們所以要與《聯合報》分享這段國族建構史,就是希望讓《聯合報》了解,“一中各表”不僅無助於兩岸重疊認同的建構,反而掉入了李登輝“台灣國族建構”的思路陷阱。原因在“一中各表”曾被操弄成一個刻意脫離“目的方案”的“過程方案”。
一中同表建構重疊認同
《聯合報》在社論中又提到“絕大多數的台灣人難道有可能跳過‘中華民國’,而直接將屋頂理論的‘第三概念中國’或任何統一後的“中國”作為自己的政治認同目標嗎?”我們同意《聯合報》的質疑,我們所提出“一中三憲、兩岸統合”為內涵的“一中同表”,正是為了嘗試解決這個問題。“一中各表”是個各說各話式的表述,兩岸各說各話如何能夠建構重疊認同?用“一中三憲”來維持兩岸目前自我在各個憲政秩序的認同,但又透過兩岸承諾不分裂整個中國的約束,共創“整個中國”的國族認同,屬於一種兩岸“重疊認同”的建構與鞏固。“兩岸統合”的內涵在於透過共同體的運作,讓兩岸人民可以在整個中國的某些事務上共同治理,這正是兩岸“制度認同”的建構過程。
至於《聯合報》引述汪道涵先生的“共同締造論”,我們在這裡就不回應了,一方面是張亞中教授已經在《中國評論》2010年2月號以《論“主權”共享與特殊關係》為文探討汪道涵的觀點,《聯合報》可以逕行指正;另一方面,願意與《聯合報》分享的是,汪道涵的思想應該不能歸屬於“屋頂理論”,他應該也不會去支持一個“目的不定”的“過程”。
[張亞中,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謝大寧,佛光大學文學系主任,兩岸統合學會秘書長;黃光國、台灣大學心理學系教授,“國策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