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張亞中:台灣前途論述 大事不能假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1-12 00:10:30


 
  1991年的“台獨黨綱”稱:“台灣本應就此主權獨立之事實制憲建國。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這也表示台灣還沒有獨立,必須經由公投來完成制憲、建國、正名。

  1999年為了贏得2000年的“總統”大選,公佈“台灣前途決議文”,稱“經過1992年的“國會”全面改選、1996年的“總統”直接民選、以及“修憲”廢省等政治改造工程,已使台灣事實上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這個時候,民進黨一改以往要追求獨立的說法,說台灣事實上已經獨立了,不用要宣佈獨立,只是暫時借“中華民國”這個殼用用。

  2004年民進黨勝選後,9月發表“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聲稱,“2004年“總統”大選,徹底終結了數百年來壓迫台灣本土文化和公民權利的殖民主義和黨國體制,一個由公民共同意志決定的新國家終於型塑完成”,並稱“中華民國”主權既屬於全體台灣人民,而非其他政權,則台灣認同與“中華民國”認同都是對國家認同的表達方式”。這個立場不同於1999年的台灣前途決議文,不僅主張已經獨立了,更嘗試將台灣與“中華民國”劃上等號,將“中華民國”的主權僅限縮在台灣,與大陸無關。簡單地說,民進黨的論述已漸從“台獨”轉為“獨台”(“中華民國”主權僅在台灣),自此再也沒有尋求獨立的問題。民進黨不僅借“中華民國”這個殼上市,而且是“登堂入室”,以台灣取而代之。

  2007年,陳水扁陷入貪腐醜聞困境,為了鞏固其權力,又從“登堂入室”再退回“借殼上市”並認為這個殼不正常,再發表“正常國家決議文”稱“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但不正常(國際關係不正常、憲政體制不正常、國家認同不正常、社會公義不正常、政黨競爭不正常),因此應早日完成台灣正名,以“台灣”的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制定新“憲法”,並在適當時機舉行公民投票,以彰顯台灣為主權獨立的國家”。再次回到1991年的台獨黨綱,提出正名、制憲、公投等讓“國家正常化”的行動。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