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的發生取決於兩個要素,一是有戰爭的意圖,一是有戰爭的能力。我所謂的“非戰和平區”,不是建立在以強大的武力讓對方不敢發動戰爭,而是讓對方沒有動武的意願。如求高雄自保,高雄市長可做出“認同九二共識”、“不讓高雄成為外國駐軍與基地”、“高雄不佈署攻擊大陸的中遠程飛彈”三大宣示,讓大陸接受高雄為“非戰和平區”。這等同於東南自保,絕不捲入戰爭動員。
面對“中央”的可能不同意,高雄的民意是唯一能夠對抗“中央”的方法。如果民意過半數,“中央”就不得不認真思考。另外,高雄市長的地方行政權力也可以落實“不讓高雄成為外國駐軍與基地”、“高雄不佈署攻擊大陸的中遠程飛彈”的宣示。當然,這個市長必須是一個敢於向“中央”爭取高雄權益的市長。
主張“非戰和平區”,就保證永遠和平嗎?這我不能保證,就如同有結婚證書不保證不會離婚,愛的宣示也不保證不會反目成仇。的確,對方如果想打仗,我們主張什麼都沒有用,那只得自衛。但是,結婚證書與愛的宣示還是重要的,它可以減少相處成本,創造愛情紅利,如果彼此能互相珍惜與呵護,和平還是可以持久的。
當然,有的人就是認為“非戰和平區”太天真,那請想想,要做到能打贏解放軍的備戰,我們要花多少錢,要犧牲多少福利,如果戰爭開打,戰場會在哪裡?
非戰和平區,其實是我們最好的選擇。和平才能帶來安定與繁榮。“不惜一戰、稹極備戰”不是高雄與台灣應有的優先思維。換個思路,不要總是用軍事,轉用政治與智慧來解決兩岸難題。就把高雄做為開端,為高雄,甚而為整個台灣帶來和平與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