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只是一次火力測試,所以我們可以在此預測,反對勢力必定不會出盡奶力,在這裡跟中央決一死戰。反對勢力志不在此,而且通不過財政預算只會犯眾怒,而且會觸動解散立法會的機制,有些政客於重選中未必能勝出,平白損失了一份利名雙收,薪高糧準的好工,劃不來。因此這裡可以斷言:不管中間發生什麼周折,財政預算最終一定會通過。因為通過財政預算案只要求簡單大多數,反對派議員本身並沒有否決的能力,只可以拖延,財政預算案能否快速和順利通過,主要是由建制方的意志所決定。
在這場火力測試的演練中,相互都可以探測到對方的弱點和矛盾,於未來決戰中的勝負得失,端視乎誰看得夠透,檢討得夠徹底,調整改進得夠快、夠足。我們要把這場戰役放在更大的視野中,既要重視它,要把它打好,但也毋須過份緊張,反正通過是必然的結果,中間讓反對派拉拉布,自曝其醜;同時也讓建制派各方的意圖、作風等更徹底的浮現,也未必是壞事。
這裡,我想特別再次點出上述主要官員和行政會議成員的問題。
要知道,《基本法》的行政主導設計,司局級主要官員是由特首“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並由特首“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員職務”(《基本法》第48條)。嚴格來說,這些官員都是中央任命和免除職務的,只是中央慣例尊重特首的意見,這才於香港社會中造成一個錯誤的印象,認為這些主要官員都是特首任命的,因而對官員到北京述職有大驚小怪的反應。
另一方面,根據《基本法》第55條,行政會議成員的任免,則由“行政長官決定”。
因此,把行政會議成員委任好、管好,把表現不佳的免除職位,特首責無旁貸。梁振英如連行政會議都管不好,繼續任由成員向外洩密,對外發表各種反對他政策的言論,這不但會嚴重妨礙特區政府有效施政,而到最後,是他個人要向中央和香港市民問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