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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廼強:黎智英撕破畫皮 廉署豈能不作為
http://www.CRNTT.com   2014-08-06 00:29:35


 
  我們再退一步,就算是新自由主義者,大概只能接受有錢人擁有傳媒,即所謂財團辦報。但財團辦報也有一定的底線,例如不容許如“新聞集團”那樣赤裸裸的官商勾結,或者粗暴的干涉編輯專業行為。至於像黎智英般收買政客,要她們為其拉報告,在立法會中保障他的利益等,隨便找一個新自由主義者,都會不直這樣的卑劣行為。傳媒收買政客,是絕對不道德的行為,甚至只會比政客和財團收買傳媒更加不道德。

  事實上,黎智英和他的“壹傳媒集團”從來都不道德,而在一般情況之下,他也“不扮高深”,以在商言商的態度為其誨淫誨盜的“黃色新聞”作辯護,只是在政治上,他卻霸佔“民主”這道德高地,肆意打擊建制,以達致其反共目標。如今黎智英是否代美國勢力向反對派政客派錢還有待進一步證實,但他藉反共積極向美國政府靠攏,並收了來自美國不明來歷的巨款,則是鐵證如山。大概對黎智英來說,反共本身就是一門利潤豐厚的生意。香港人從來都不會阻人發達,但是你的肥買賣損害到我們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和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最終必然會損害到我們每一個人的錢包。到了你的錢包跟我的錢包對抗這一地步,香港人一定會“同你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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