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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9月26日電/大陸9月1日起開放台胞申領居住證,蔡政府研議修法,擬對領取大陸居住證的台灣民眾除籍、限制從事敏感公職、參政權等。對此,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今日在中時電子報發表評論指出,大陸推行“港澳台居住證”,是要給在大陸工作求學的台灣人多一些方便。而我們的政府面對這種“太陽”,居然吹起怪風,宣稱要對申辦居住證的台灣人,“限制公民權”甚至有風聲要“除籍”,這實在是荒謬又可怕的事。
廖元豪評論全文如下:
中國大陸推行“港澳台居住證”,要給在大陸工作求學的台灣人多一些方便。而我們的政府面對這種“太陽”,居然吹起怪風,宣稱要對申辦居住證的台灣人,“限制公民權”。什麼是公民權?目前語焉不詳,但可能會限制應考試服公職等重要基本權利,甚至有風聲要“除籍”。這實在是荒謬又可怕的事。
所謂“公民權”就是作為國家“頭家”的資格與能力。民主國家裡,人民是頭家,是皇帝,政府是公僕。這不就是台灣多年來追求民主,所要達到的境界嗎?我們這些頭家把偌大的政府機器與每年上兆的新台幣交給公僕,雇用他們來服務。結果今天這個“僕人”教訓頭家,考慮要把頭家攆出去。這是民主政治,還是以奴欺主爬到頭上來?
什麼叫“除籍”?就是拔除“中華民國”國民的“戶籍登記”。要知道,在台灣的制度下,絕大部分的權利義務,都是釘著“戶籍”與“身分證字號”而來。孩子就讀國民教育,辦理健保與各種補助,乃至要駕照護照甚至信用卡,都以這個“戶籍身分”為基礎。“無戶籍國民”的地位,其實有時比外國人還不如。這也是為何移民台灣的外籍與大陸配偶,會對於“設籍”、“身分證”這麼在意的原因。因為沒有登記戶籍,在台灣簡直寸步難行。在我們的法律上,“戶籍”基本上就是“公民身分”,也就是你我在台灣這個政治社群的“成員資格”。
這種“身分基本權利”,不是來自你我有什麼成就,也不是因為我們天賦英明,而就單單因為我們是台灣人,是“中華民國”國民,所以就擁有這個“公民身分”。絕大部分在台灣設籍的“中華民國”國民,這個身分地位都是“與生俱來”的。除籍,就是完全“剝奪”我們的身分權利;“限制公民權”就是要把我們的身分權利打折或限制。這是政府可以幹的事嗎?
今天民進黨政府居然敢“考慮”要因為人們去大陸領一張證件,而剝奪或限制頭家的資格。政府限制甚至剝奪人民的“公民權”,不僅以奴欺主沒有秩序,更重要的是有嚴重的利益衝突。試想,如果這一招能用,那太可怕了。以後民進黨不怕選舉會輸了,只要把所有“不會投給民進黨”的人都除籍,或“暫時限制投票”,不就綠色江山萬萬年了?或說,溫和一點,客氣一些,可以限制某些“台灣人”不得擔任公職,這樣民進黨就可以大方地把“自己人”通通塞進政府理當酬庸。同時還可以警告那些不支持本黨的人—不聽我們的話,連公教人員都沒得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