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WTO架構”其實就是“一中架構”,亦即不堅持台灣要以國家之名入會。不止是WTO模式,更早之前的奧會模式以“中華台北”之名參賽也是如此。
台灣在2002年1月1日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之名成為WTO第144個會員。當時是民進黨執政,如果扁政府堅持“一邊一國”要求必須以“中華民國”或“台灣”之名加入WTO,台灣十之八九到現在還在外面徘徊。
最新一期“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雜誌,以“台灣經濟孤立:亟欲尋求空間”為題報道台灣與紐西蘭簽訂經貿合作協定,副題為“中國接受,沒有大驚小怪”,則進一步看到了問題的核心。紐西蘭與中國大陸有“邦交”,受惠於中國經濟不少,台紐能這麼順利簽訂ANZTEC,大陸必然扮演一定角色。這是除了WTO架構之外,另一項更重要的“兩岸因素”。兩岸與紐西蘭應是心照不宣。
台灣規劃今年要有4個FTA到位,無疑是找到了“金鑰匙”所帶來的信心。因素有三,第一是台灣願意以WTO架構用“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之名對外簽署FTA;第二是大陸默許;第三,也是外界一般較沒注意到的是,兩岸簽了ECFA,加上服務貿易協議,以及可望在年底完成的商品貿易協議簽署之後,台灣因獲得大陸可觀讓利提升了投資價值,也提高其他國家與台灣簽訂FTA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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