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6日電(評論員 喬新生)全國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與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日前相繼召開,這是中國全過程民主的重要表現形式,同時也是中國全過程民主結出的碩果。中國全過程民主不同於西方國家的代議制民主。中國全過程民主是全體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具體、現實的民主。
中國全過程民主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
第一,不同於西方議會制條件下單純的選舉民主,而是由全民參與的全過程民主。中國全過程民主不僅包括選舉,還包括協商;不僅包括決策,還包括監督。中國全過程民主實際上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實踐活動,中國全過程民主同時也是中國人民主權原則貫徹落實到具體表現。
中國全過程民主既包括選舉,也包括協商,而不是只有協商,沒有選舉。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國現有各級人大代表262.3萬人,其中縣鄉2級人大代表247.8萬人,占代表總數的94.5%。他們都是由選民1人1票選舉產生出來的。全國人大代表、省級人大代表、市級人大代表由下級人大代表堅決選舉產生。中國人大代表具有最廣泛的代表性,中國民主選舉具有最廣泛的普遍性,中國民主制度充分體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意願。
第二,政治協商是中國協商民主的集中表現。政治協商就是將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代表人物匯聚一堂,就國家大政方針發表真知灼見。
政治協商制度,充分體現了中國民主的基本特色。事實證明並且將繼續證明,政治協商制度,對於尋求共識,凝聚共識,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面對中國社會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政協委員積極調研,通過政治協商,提出一系列建議,為中國大政方針制定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在中國這樣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充分發揮政治協商會議的作用,對於我國協商民主的實現,對於我國現代化建設,具有無可替代的戰略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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