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2日電/據大公報報道,現時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要向有關部門申請許可證,惟在網上眾籌卻不受規管,亦不用申請許可證,同時不用提交報告列出所得款項及用途,亦不用繳付稅項。為防止有人利用漏洞洗黑錢,以及“課金後搞黑暴”,立法會議員促請政府盡快立法規管。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留意到現時大多眾籌平台在外地成立,香港並沒有相關法例規管,如有人將幾千萬分開存入有關眾籌戶口,難以追查資金來源,部分可能涉及黑暴勢力。她又指,壹傳媒黎智英早年向攬炒派議員及政團秘密捐款逾四千萬港元,近年則有一個個眾籌平台募集所謂行動經費,黑金亂港現象必須關注。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有人以眾籌之名,利用來源不明的資金洗黑錢,懷疑當中涉及黑暴勢力,有幕後金主通過眾籌課金鼓吹他人作違法行為,甚至挑戰香港國安法,若然不盡快就眾籌相關行為作出規管,將令黑暴破壞力更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