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6日電/據大公報報道,福建惠台舉措摘錄如下:
.在自貿區內的台資企業可申請註册為大陸企業。
.可設立銀行、人身保險公司;可設立證券、基金管理、期貨公司。
.可設立小額貸款、融資租賃和融資擔保等新型金融組織。
.全省範圍內都允許註册包含一百二十九項營業範圍的台灣同胞個體工商戶。
.申領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開辦公司申請刻制公章。
.可註册成立台資旅行社;台灣導遊、領隊可在閩執業。
.認可台灣建築業企業資質,同等參與我省建築活動。
.台企發電廠可併網運行。
.允許投資建設總裝機五萬千瓦以上水電站。
.獲准申請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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