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8日電/據公安部今天通報,2006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民警違法違紀案件4442起5942人,與2005年同比分別下降8.4%、9.8%;給予政紀處分3044人、黨紀處分878人,有178人受到刑事處罰。
此外,2006年全國公安機關公安民警發生違反“五條禁令”案件348起394人,分別比2005年下降25.8%和26.9%。
公安部紀委書記、督察長祝春林8日在全國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工作會議上介紹了這一情況。
“五條禁令”是公安部2003年1月22日針對公安機關一些基層單位在內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的,主要內容包括:嚴禁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嚴禁攜帶槍支飲酒;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嚴禁在工作時間飲酒;嚴禁參與賭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