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3日電/越來越多的反貪案件線索來自舉報。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上海市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共立案查處貪污、受賄等職務犯罪案件419件470人,其中近三分之一案件線索來自舉報,有133件151人,總案值3.3億元。在419件案件中,大要案為378件,佔90.2%。
據《新民晚報》報道,一年來,檢察機關在查案過程中發現,無論作案手段還是案發領域都出現了一些新特點。這些特點值得有關部門注意──
-利用對非公有制醫療部門的管理職權受賄
以往查處的案件中,醫療衛生系統工作人員受賄主要發生在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領域。2006年第四季度,本市檢察機關發現,有衛生局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在對民營醫院、私人診所的審批、檢查、監督、處罰過程中收受賄賂。如某區衛生局醫政科科長馮某利用職權受賄人民幣20余萬元。
-國企改制中的資產評估、審核和確認環節發現行賄
由於這種評估項目利潤較大,資產評估公司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一些評估公司通過向國資委幹部行賄等非法手段謀取市場份額。黃浦區檢察院反貪局就曾查辦過此類案件。
-在辦理被征地人員小城鎮社保過程中貪污犯罪
由於小城鎮居民社會保險標準明顯高於農村社會保險標準,且投保費用由區、鎮兩級財政負擔,故郊區被拆遷的農民都希望轉為城鎮居民,以享受小城鎮社保待遇。一些鎮村幹部借機勾結勞保事務所、重大工程建設辦公室負責社保工作的經辦人員,或利用職權,在調查、統計、申報過程中,將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列入辦保名單,侵吞社會保險金。近期南匯區檢察院已對多名此類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