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競爭還是壓制競爭
由於歷史的原因,壟斷成了中國經濟生活中十分普遍的社會現象,為各方所詬病,人們寄望於《反壟斷法》,欲憑藉法律利器來解決“壟斷”難題。現在《反壟斷法》即將進入表決程序,專家學者們對此持何種態度?
林燕萍:《反壟斷法》的出臺對維護市場經濟體制是有很多好處的。國家對《反壟斷法》的研究已經有很多年,但由於中國不同於世界上的一些發達國家,有許多細節方面要考慮到符合中國國情,所以一拖再拖。
劉曉海:《反壟斷法》好比是市場經濟的憲法,它的出臺是十分必要的。現階段的中國法制並不十分完善,所以需要進行一些經濟體制的改革,來不斷完善法制建設。《反壟斷法》是市場經濟下的產物,是能確定市場秩序的法律,它的本質是維護競爭。
張馬林:《反壟斷法》的出臺無疑會對現有的市場經濟形成一定的衝擊。現今中國存在的一些國有壟斷行業,雖然它們曾為中國的經濟發展作出過重要貢獻,但現已漸漸不適合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甚至成為中國經濟進一步發展的障礙。其實國家也是希望多形成一些良性的競爭,打破原有的行政壟斷,從而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形成真正的市場經濟體制。
嚴義明:《反壟斷法》是市場經濟的憲法,可以起到保護消費者利益,促進市場消費競爭和規範、健全市場經濟的作用。在現階段,國家要求科技創新,科技立國的大背景下,《反壟斷法》的出臺是很有必要的,它可以使國家經濟達到一種健康的狀態。
●會否影響國家利益
“我們只是被動的接受者”——中國移動:“國內電信業的格局不是我們公司能定的,這是信息產業部等國家部委的事情,我們只是被動的接受者。”
“我們只是電價的執行者”——國家電網:“其實上網和供電電價並不是由我們來定,而是國家發改委定的,我們只是這個電價的執行者。”
目前,進入中國500強前10位的都是壟斷行業的企業,整個500強名單也呈現“壟斷為大”的特點。有關統計數據顯示,中國企業前500強大多數是國有企業,所在行業大部分為石油、電力、鋼鐵等壟斷性行業。這些企業無一例外都有濃厚的國家背景,掌握著強大的資源優勢。在現階段,中國10大最暴利壟斷企業中,中國移動居首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保集團、國家郵政局和國家電網等位居其後。
前不久,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胡文瑞向媒體表示,壟斷不是貶義詞,而應該看其代表了誰的利益。如果壟斷體現了國家的利益,代表了人民的利益,那麼就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壟斷”。
“如果某個行業只是為一個利益集團服務,那是壟斷;中石油去年向國家繳稅1771億元,並且還在油價超過45美元之時繳納石油特別收益金,以支持國家解決‘三農’問題。一個為國家服務並創造財富的國企,怎麼能被當作壟斷的反面典型?”胡文瑞質問。能源牽扯到一個國家的經濟安全,很多國家都把能源企業進行再國有化,以全力做大來抗衡國際上的競爭,從而體現和捍衛國家利益。
那麼《反壟斷法》的出臺,是否會影響國家的利益?而在新的《反壟斷法》面前,中石油、國家電網等壟斷企業的前景又將如何?
林燕萍:自然壟斷和國家壟斷是兩種不同的概念。中石油、中石化並不能完全代表國家的利益。其實從表面上看,老百姓還是比較痛恨中國的一些壟斷企業的。政策出臺以後,可能會對中石化、中國移動、國家電網等壟斷企業有一些影響,但至少在最近一兩年內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因為,一部法律的出臺,要通過一段時間才可能慢慢規範起來。只有社會對反壟斷法的認同性高了才能體現出它的作用。
劉曉海: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他們代表的是小團體的利益。那些國有壟斷企業享受的是副部級的待遇,連門衛都可以拿幾千元工資,這其實是非常不公平的一件事情。《反壟斷法》的出臺在短期內並不會對中國的壟斷企業產生很大的影響。好比之前的電監會對中國電網的監督效果並不好。
張馬林:所謂國家的利益只是一種抽象的概念。如電信、石油等壟斷企業他們有著高額的利潤,但卻只把很少的一部分返還給消費者。其實,這些企業只是打著國家利益的大旗去掩蓋其本身違背市場合理競爭的本質。(來源: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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