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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將減少副委員長 更換三分之一人選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2-27 09:00:10  


在中國的政治體制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常設機關,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行使最高國家權力。
  中評社香港2月27日電/權威人士透露,新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副委員長的職數設置上有所減少,具體減少的職數可能還不止一名。始於地方黨委的“減副”之風,將颳至全國人大,這成為全國人大改革的一個新動向。

  大公報報道,十屆全國人大共有十五位副委員長,除了去年因病逝世的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主席傅鐵山外,目前還有十四位。依照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的原則,現行憲法規定,委員長、副委員長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而十一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將更換三分之一的人選。

  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一般由如下類型的人士出任:第一副委員長一般為政治局委員,十屆全國人大第一副委員長為王兆國;一些民主黨派的黨魁,如:民革主席何魯麗、民盟主席丁石孫、民建主席成思危、民進主席許嘉璐及農工民主黨主席蔣正華;少數民族的高官,如原西藏自治區主席熱地、內蒙古自治區主席烏雲其木格、原國務委員司馬義?艾買提。另外,還有中科院院長、全國婦聯主席一般也都是副委員長的當然人選。

  在中國的政治體制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常設機關,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行使最高國家權力。根據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主要行使以下職權:國家立法權、監督權、重大事項決定權、人事任免權。而全國人大常委會近年的改革步伐一直加速:十屆全國人大設立專職常委,提升立法質量和參政議政水平。

  分析人士指出,減少副委員長職數設置,首先可以降低行政成本,“減副即減負”,為常委會組成“瘦身”。其次,“減副”可以提升工作效率及工作質量,立法工作需要科學的組織結構加以保障,精簡後的組織機構將大大推動科學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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