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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坤案二審有望本月宣判 不準備開庭審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6-19 09:44:47  


張榮坤
  中評社香港6月19日電/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張榮坤案有望本月內二審宣判,二審法院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計劃以書面審理的方式進行,不準備開庭審理。 

  五罪幷罰一審獲刑19年 

  北方網報道,1973年10月3日出生的張榮坤爲上海社保案的核心中樞人物。張榮坤案經吉林省松原市中級法院一審,幷於今年4月7日宣判。張因犯單位行賄罪、對公司人員行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欺詐發行債券罪和抽逃出資罪,五罪幷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其被扣押的13億餘元資産全部沒收,張氏控制的兩被告單位——上海沸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沸點投資)被處罰金2.32億元,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福禧投資)被處罰金5000萬元,合計約16億元。 

  一審宣判後,張榮坤當庭即表示要上訴,幷在法定期限內委托其辯護律師,通過松原中院向吉林高院提交了上訴狀。 

  二審計劃進行書面審理 

  不過,接近此案的人士告訴記者,吉林省高院目前幷無就此案“開庭公開審理進行準備”,而是計劃采用書面審理的方式,二審宣判預計本月內宣判。昨天,記者致電吉林省高院宣傳處相關負責人,對方亦未對此否認。 

  據悉,張榮坤的其他上訴請求,主要圍繞三項經濟犯罪罪名展開,針對單位行賄罪、對公司人員行賄罪則未再申辯。 

  張榮坤在這份上訴狀中表示,其一,請求撤銷兩家被告單位經濟處罰中的2.4億元,包括沸點投資因犯操縱證券市場罪被罰的2億元,因犯抽逃出資罪被罰的1000萬元,以及福禧投資因犯欺詐發行債券罪被罰的3000萬元;其二,張榮坤對其本人的部分量刑亦請求撤銷,包括因犯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判的六年徒刑和200萬元罰金,因犯欺詐發行債券罪被判的四年徒刑,以及因犯抽逃出資罪被判處的四年徒刑。 

  未到完全無力還債地步 

  此外,張榮坤上訴狀還請求從被凍結的13億餘元資金中,先予歸還上海社保案中超過6億元的債務和稅金。 

  據記者了解,盡管目前張榮坤手上還有多少可操控資産未爲外界所知,但至少可以確定的是,目前福禧投資仍然持有近5000萬股上海電氣的股票,當前市值近2億元。此外,張旗下公司還擁有在北京的一幢大樓,位於比鄰中國銀行總部的北京華遠路10號。據知情人透露,該房産“面積有6000多平方米,是獨幢大樓,張榮坤2003年購買時,價格是1.7億元,開發商爲華潤集團”。另外,蘇州百家巷八號地塊等資産也尚在張榮坤公司名下。 

  顯然,張榮坤對於上海社保案所欠債務和稅金還遠未到完全無力償還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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