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
8月30日 6631型常規動力導彈潛艇建成,為水下發射固體導彈試驗做准備。本年,“文化大革命運動”爆發。周恩來總理幾次組織召開中央專委會議,堅持研究部署有關核潛艇的研制工作。
同年,海軍艦艇研究院第719所開始進行我國第一艘核潛艇總體方案論證和設計。
1967年
3月 國防科委正式下達了中程潛地固體導彈的研制任務,明確導彈核潛艇武器系統研制任務分工。
3月至11月 毛澤東、周恩來、葉劍英、聶榮臻等中央首長連續簽發電報,指示二機部所屬企事業在“文革”中實行軍事管制,不准串聯、不准奪權、不准停產,進行正面教育。
5月15日至1973年7月 國務院決定對二機部機關實行軍事管制。
6月 海軍提出導彈核潛艇的作戰使用要求分兩步走,第一步,在魚雷核潛艇基礎上研制導彈核潛艇,性能先不要求太高;第二步,在第一艘導彈核潛艇的基礎上,再考慮研制性能更好的第二艘艇;并確定了第一艘艇研制工作的重點是:突破潛地導彈武器系統及其潛艇水下發射技術,除潛地導彈武器系統外,原則上均采用魚雷核潛艇的配套設備,等於在魚雷核潛艇的艇體增加一個導彈艙室。
8月30日 中央軍委向所有從事核潛艇工程的單位發出《特別公函》,指出:核動力潛艇是毛主席親自批准的一項國防尖端技術項目,必須群策群力,大力協同,排除萬難,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務。
10月 海軍提出導彈核潛艇的作戰要求,在核潛艇及潛地導彈方案論證審查會上,審查了戰術技術任務書,研究了核潛艇的發展步驟、導彈試驗程序、試驗基地建設、試驗分工及全武器系統協調抓總等重大問題。
12月 國防科委下達了我國彈道導彈核潛艇第一個兩級固體燃料火箭的型號研制任務。這次重要會議的召開被視為中國第一代彈道導彈核潛艇和第一代固體潛地戰略導彈正式開始研制的時間。
1968年
2月 國防科委成立核潛艇工程辦公室,由海軍、國防科委、國防工辦和六機部的人員組成,負責處理研制核潛艇的日常工作。
4月8日 毛澤東簽發中央文件,決定抽調某軍區炮兵團擔負六機部渤海造船廠基本建設任務(即“6848”批示)。
5月 我國第一艘核潛艇在總裝船廠放樣。
7月18日 毛澤東簽發中央文件,決定派出解放軍部隊支援核潛艇陸上模式反應堆的建設工作(即“7.18”批示)。
11月 我國自行研制的第一艘核潛艇開工建造。
1969年
2月9日、11日、12日 周恩來總理聽取國防工業系統匯報後說:“……潛艇、快艇這一套要加快些。核潛艇1970年下水很有希望……海軍要把空中、海上的防禦系統搞起來。”
10月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成立“核潛艇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海軍。由國防科委、國防工辦、國家計委、海軍及有關工業部的領導組成,海軍政委李作鵬任組長,羅舜初、周希漢任副組長(1971年改為蘇振華任組長,餘秋裡、方強、錢學森、周希漢任副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