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8日電/黃保安,現年58歲,河南省許昌市國土資源局原副局長。2008年11月12日,許昌市魏都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一審宣判後,黃保安未提出上訴。
據檢察日報報道,1950年4月15日,黃保安出生在許昌縣一個貧苦的農民家庭。貧窮沒有壓垮黃保安,他暗自發誓,一定要好好讀書,長大後出人頭地。“文革”中斷了黃保安的求學夢,無奈之下,黃保安參軍來到部隊。在部隊,由於表現突出,他得到了領導的充分肯定:一年入黨、二年提幹、三年調到師部機關工作。
1985年10月,黃保安在正營職崗位上轉業。1995年,黃保安調鄢陵縣任縣委常委、組織部長。春節前夕,有人帶著紅包來看他,當時黃保安的警惕性很高,他堅決不收。然而後來,黃保安的思想防線有所鬆動,也開始收“紅包”。1999年2月,黃保安調許昌市國土資源局任副局長。當他看到一些大款坐豪車、住別墅、高消費,心裡有一種強烈的不公平感,他的心理失衡了。分管土地開發整理的幾年間,也是黃保安搞權錢交易的瘋狂期,他完全忘記了自己是一名有著幾十年黨齡的老黨員,他人生之舟的航向越來越偏,幾年間先後收受賄賂達百萬元之巨。
2008年5月,許昌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黃保安立案偵查。黃保安到案後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寫了數千言的《深深的懺悔》,痛悔自己“玷污了黨的形象,敗壞了黨的聲譽,我是黨的不肖子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