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4日電/昨天上午,一則廣州市紀委書記被實名舉報的消息,迅速生成當日焦點。有媒體報道,《廣州日報》原社長戴玉慶的妻子,已於2013年年底舉報廣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王曉玲涉嫌粵傳媒內幕交易,短短數月獲利7000餘萬。據稱,中央巡視組已經接到戴妻楊蘭凌的相關舉報,正在核實。
昨天下午,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廣州市紀委監察部門獲悉,目前,王曉玲的工作並未受到影響。
原社長翻供 當庭舉報紀委書記
今年3月28日,廣州日報社原社長、廣州日報報業集團董事長戴玉慶涉嫌受賄一案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起訴書指控,戴玉慶在2006年至2012年間,接受常勇強、梁某某(兩人曾任廣州日報社廣告處副處長)等人的請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崗位調整、職務提拔、廣告業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賄賂,共計250.1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在東莞中院的庭審中,戴玉慶“翻供”,否認了主要的受賄指控。而此前他在接受廣州市紀委組織調查期間,以及在廣州市檢察院進行提審詢問時,對於起訴書的指控都做了確認的供述。
在庭上,他強調,自己在接受紀委調查期間,迫於強大壓力而違心承認自己受賄。
同時,戴玉慶在法庭上當庭檢舉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存在違法違紀行為,指其在擔任宣傳部長時,試圖干預廣州日報經營業務,例如介紹親屬插手當時擬建工程報業大廈項目。
戴玉慶認為,自己曾多次抵制上級干預業務正常開展,故而招致後來的打擊報復。
履歷顯示,王曉玲於2007年7月起擔任廣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2011年12月調任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她在擔任宣傳部長期間,同戴玉慶曾是上下級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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