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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2月2日電/“孟子曰:‘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今有逃犯居某,且不論他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性如何,至今不肯歸案仍逃亡在外已是不孝。兒不孝,父母啼哭無人曉,雙親悲痛無人了,嗚呼哀哉……”近日,栖霞公安分局攝山派出所實習警察陳露的一則“招逃犯投案檄文”引同事們熱議。在這封檄文寫好後半個月,嫌疑人居某(化姓)就投案自首了。
偷車後潛逃,一逃半年
今年4月底5月初,攝山地區連續發生多起摩托車和電動車失竊案。警方在全力偵破案件的同時,加大了轄區重點地帶的巡防力度。5月5日上午,巡邏民警巡查至經天路地鐵站2號停車場時,發現兩名男子形跡可疑,仔細查看發現,這兩名男子正手持偷車工具撬一輛電動車的安全鎖。民警現場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楚某,另一名嫌疑人跑了。隨後,民警將楚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楚某對偷車一事供認不諱,同時交代了其夥同在逃人員居某在攝山星城、地鐵站停車場等場所連續盜竊摩托車和電動車的犯罪行為。
民警經過調查發現,案發後居某已潛逃至外地。辦案民警隨即對居某家進行走訪,得知居某為家中獨子,其父母年事已高,無固定收入。出於人性化考慮,辦案民警多次來到居某家中做居某父母工作,希望他們規勸居某投案自首。據了解,居某逃跑後,半年時間裡一直沒敢與家裡聯繫。
看到警方來信後,嫌疑人自首
為了規勸居某投案,攝山派出所辦案民警袁阿崴請實習警察陳露寫了一封信,交到居某父母手中,希望居某看到這封信後能有所觸動,主動投案自首。袁阿崴告訴居某父母,如果居某主動自首,辦案機關在處理他時肯定會考慮這一情節。另外,居某的父母缺少人照顧,派出所和社區等相關部門也會予以考慮。
10月底,陳露將《給家屬的一封信——招逃犯投案檄文》寄到居某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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