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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修改实现制度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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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4 11: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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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加大处罚力度。比如,明确对考生作弊的可以取消考试成绩、停止参加考试1 年至3 年;对组织、帮助作弊者没收违法所得並处以违法所得1 倍以上5 倍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对疏于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人员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可以责令停止招生资格1 年至3 年,直至撤销招生资格、颁发证书资格;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
(來源:中國人大雜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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