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2日電/日前,中央紀委對6起中央和國家機關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公開曝光,這6起問題是:
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楊子強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問題。2014年5月30日至6月2日,楊子強及家屬在青島過端午節,入住青島市中心支行培訓中心,青島市中心支行行長辛樹人攜家人陪同,楊子強在當地的親屬到該培訓中心一起用餐。相關餐飲、住宿費用共14473元用公款支付。2016年6月16日,楊子強補交了相關費用。楊子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應急管理司原司長毛振賓培訓期間違規組織公款宴請等問題。2015年5月18日,毛振賓在應急管理司舉辦的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培訓班授課後,晚上組織宴請,並違規將宴請餐費計入培訓班費用,以公款結算。2015年9月18日中午,接受赴京匯報工作的某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員宴請,並違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規定在工作日中午飲酒。調查期間,毛振賓存在不如實講清情況、故意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為。毛振賓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職務。
中宣部五洲傳播出版社原社長李紅傑公款旅遊問題。2015年7月,李紅傑利用在中央黨校學習放暑假之機,以與新疆外宣辦討論外宣項目等為由,偕黨校同學董某、朋友餘某赴新疆。新疆之行6天,李紅傑僅參加公務活動1天,其餘時間均在五洲傳播出版社某項目組有關人員陪同下赴景點游覽。期間,李紅傑及董某、餘某的旅遊費,李紅傑違規乘坐國內航班頭等艙及超標準住宿等費用均用公款報銷。李紅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職務,退賠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共計25290元。
司法部辦公廳原副主任、信息中心原主任胡一丁違規兼職取酬、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3年至2015年,胡一丁兼任《中國司法》雜誌社社長期間,違規以報銷個人餐費、車輛使用費、通訊費等方式獲取兼職報酬共計4.9萬元;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胡一丁在已領取公務交通補貼的情況下,違規使用雜誌社公務用車。胡一丁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並被免去職務。
環境保護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副司長趙永明等人公款支付娛樂費用問題。2014年12月24日,環境保護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在北京某大廈召開專家咨詢審議會議。12月23日下午6時至24日早上6時左右,趙永明、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輻射源安全評估部主任陳棟梁、副主任邢勁鬆等人在大廈五層棋牌室打牌娛樂,棋牌室房間和茶水消費共計1880元,由會議承辦方陝西電力科學研究院下屬的陝西中試電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趙永明、陳棟梁、邢勁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退回用公款支付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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