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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9月18日電/一個不具備申請扶貧貸款貼息資金條件的公司,通過造假的手段,分別於2013年和2014年捏造與銀行借款各3000萬元(兩年共計6000萬元)虛假借款合同,並向廣西田林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申報貼息資金,竟然能順利通過審核,兩次共騙取扶貧貸款貼息資金150萬元……
田林縣紀檢監察機關接到舉報後,立即對該縣扶貧貸款貼息資金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專項核查,掌握了這個公司騙取扶貧貸款貼息資金的線索。
經查實,2013年,田林縣荔森紙業有限責任公司捏造與銀行借款3100萬元虛假借款合同,向田林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申報貼息資金。時任田林縣扶貧開發辦公室副主任戴某沒有認真對該公司提供的借款合同複印件的來源和真實性進行審核,認定該公司貼息貸款為3000萬元,使得該公司違規獲取扶貧貸款貼息資金75萬元。
2014年,田林縣荔森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再次捏造與銀行借款3000萬元的虛假合同向田林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申報貼息資金。時任田林縣扶貧開發辦公室副主任羅某在審核申報貼息貸款過程中,同樣也沒有對該公司提供的借款合同複印件的來源和真實性進行認真核實,導致該公司順利通過審核,騙取扶貧貸款貼息資金75萬元。
“只要認真核查,向銀行核實該公司借款合同的真偽,肯定能發現問題。”該縣紀委相關人員說。田林縣扶貧辦副主任戴某、羅某負有審核、監管責任,出現這樣的違規申領補貼問題,兩人責任不可推卸,2016年7月,戴某、羅某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不正確履行職責,審核不細致,調查不深入,複核走過場,個別領導幹部因把關不嚴給國家扶貧惠民資金造成了損失,破壞了國家扶貧政策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必須進一步加大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對扶貧政策執行不力、工作重視不夠、失職瀆職、腐敗行為等問題,一律嚴肅查處,確保扶貧政策和惠民資金真正落到實處。
(廣西田林縣紀委監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