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4日電/時隔8年,影響數億參保者治病用藥的2017版醫保藥品目錄全新出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月23日正式公布了2017年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新版目錄擴大了基本醫療保險用藥保障範圍,有利於減輕參保人員目錄外藥品費用負擔,也將對臨床用藥技術進步產生推動。
收錄西藥、中成藥2535個藥品
為何要制定新版藥品目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司長陳金甫介紹說,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是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標準和重要保障措施。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以來,國家分別於2000年、2004年、2009年調整發布了3版藥品目錄。現在執行的目錄是2009年制定的,共收載藥品2196種,其中西藥1164種,中成藥1032種,涵蓋了多數臨床常用藥品。但是,藥品目錄長期未調整,也導致參保人員目錄外藥品費用負擔較重、與臨床用藥需求脫節、創新藥品無法進入目錄等一系列問題出現,迫切要求調整發布新版藥品目錄。
新版目錄最大的變化體現在品種增加上。
2017年版藥品目錄在結構上由凡例、西藥、中成藥和中藥飲片4部分組成。凡例是對藥品目錄的編排格式、名稱劑型規範、限定支付範圍等內容的解釋和說明,西藥部分包括了化學藥和生物製品,中成藥部分包括了中成藥和民族藥,中藥飲片部分採用排除法規定了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飲片。西藥、中成藥部分共收載藥品2535個,較2009年版目錄新增339個,增幅約15%。其中西藥1297個,中成藥1238個。中藥飲片部分未作調整,仍沿用2009年版藥品目錄的規定。
新版目錄不僅適用於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也適用於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人員。為落實《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和《關於印發加強農民工塵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目錄制定中對工傷保險用藥予以了特殊的考慮:一方面充分考慮了職業病等特殊疾病的用藥需求,新增了治療塵肺病的漢防己甲素等藥品;另一方面藥品目錄中A型肉毒毒素注射劑等5種藥品的“備注”一欄標為“限工傷保險”,這些藥品僅限於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而不屬於基本醫保基金的支付範圍,也就是說工傷保險的用藥範圍要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藥範圍。
關注兒童用藥、重大疾病用藥,支持創新藥、中藥民族藥
新版藥品目錄有哪些側重?陳金甫表示,目錄的調整突出了以下5個方面的內容。
給予兒童用藥更多關注。新增了91個兒童藥品品種,藥品目錄中明確適用於兒童的藥品或劑型達到540個,加強了兒童用藥保障力度。
加大對創新藥的支持力度。醫藥行業創新發展意味著研製和生產出質量更好、療效更佳、成本更低的藥品。為此,目錄調整中將2009年後上市的新藥作為重點評審對象,並對其中的創新藥進一步傾斜。2008年至2016年上半年,我國批准的創新化藥和生物製品中,絕大部分都被納入了2017年版藥品目錄範圍或談判藥品範圍,僅很少的品種因不屬於醫保支付範圍(疫苗)或臨床認可度較低等原因未被納入。
重點考慮重大疾病治療藥物。治療癌症、重性精神病、血友病、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常用藥品基本被納入了藥品目錄或談判藥品範圍。
大力支持中藥、民族藥。在堅持中西藥並重的基礎上,加大對中藥和民族藥的支持力度,2017年版藥品目錄中西藥與中成藥占比達到51%和49%,基本持平。專門組織了藏醫、蒙醫和維醫專家,對藏藥、蒙藥、維藥進行評審,新增民族藥41個,增幅達到90%,比例明顯高於其他藥品。
與2015年國家談判藥品做好銜接。替諾福韋、埃克替尼、吉非替尼等3個藥品均經專家評審納入了藥品目錄。此外,大力支持基本藥物制度。絕大部分國家基本藥物被納入了藥品目錄甲類部分,支付比例高於乙類藥品。
新版目錄執行後,參保人員使用目錄內西藥、中成藥及目錄外中藥飲片發生的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有關規定支付。國家免費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藥物和國家公共衛生項目涉及的抗結核病藥物、抗瘧藥物和抗血吸蟲病藥物,參保人員使用且在公共衛生支付範圍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45個擬談判藥品,適當降價後納入目錄
在2535種藥品之外,新版目錄還提到45種擬談判藥品,引起各方關注。
陳金甫解釋說,部分專利、獨家藥品屬於臨床必需,療效確切,但是價格較為昂貴。如果按照現有市場價格納入藥品目錄,可能給基金帶來一定風險,因此要對這些藥品探索建立談判准入機制,通過談判、適當降價後,再將符合條件的藥品正式列入藥品目錄。
此次目錄評審中,經過咨詢專家評審、遴選專家投票等程序,確定了45種擬談判的藥品。這些藥品中近一半為腫瘤靶向藥物,涵蓋了白血病、肺癌、胃癌、結直腸癌等常見腫瘤,其他為心腦血管疾病、罕見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用藥。“下一步我們將在確認相關企業是否具有談判意向後,向社會公布擬談判藥品名單並按相關程序組織談判,將達成一致的品種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在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臨床用藥需求的同時保證基金平穩運行。”陳金甫說。
新版藥品目錄何時執行?據了解,醫保藥品目錄分為甲目錄、乙目錄。甲目錄的藥品費用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在全國所有統籌地區都保證支付;乙目錄的藥品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經濟水平和用藥習慣等進行適當調整,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由各統籌地區確定。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各省(區、市)可以按規定對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中的乙類藥品部分進行適當調整,並發布本省(區、市)的醫保藥品目錄。這意味著,在國家的新版醫保藥品目錄公布後,各地還將確定本地目錄。陳金甫說:“我們要求此項工作應於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各省(區、市)藥品目錄發布後,各統籌地區應在1個月內開始執行新版藥品目錄。”
陳金甫透露,本次目錄發布後,人社部將著手研究完善醫保用藥管理辦法,建立常態化、動態化的醫保用藥准入機制,做好目錄准入、支付標準、使用管理等環節的有機銜接,逐步實現醫保用藥的全流程管理,使保障範圍與臨床用藥實際、醫藥技術進步相適應,形成目錄的正常調整機制。
據了解,此次藥品目錄調整歷時半年多,建立了評審基礎數據庫,共整理藥品註冊信息16.5萬條、中西藥品種劑型1.7萬個;組織咨詢專家評審,從4200餘名專家中產生了包括6名院士在內共381名咨詢專家;最後由全國25個省份的3522名遴選專家同時以電子投票的方式對備選藥品名單進行了投票遴選,根據遴選得票率的高低,確定目錄品種。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