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1日電/浙江在線訊,近日,浙江省衛計委、省人社廳、省民政廳、省扶貧辦等部門聯合印發《浙江省低收入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通過開展浙江低收入人口大病患者的醫療救治工作,切實減輕患者就醫費用負擔,全面提升低收入人口健康水平。
針對低收入人口
建立“低收入人口大病專項救治數據庫”
低收入人口,包括特困人員、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和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經濟困難戶。
根據方案工作目標,浙江將最大限度地降低救治對象實際自付費用。到2018年底前,將組織對經扶貧部門和民政部門聯合認定的低收入人口開展大病醫療救治,建立救治台賬。加強醫療費用控制,充分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保險等制度的合力保障作用,加大臨時救助和慈善救助幫扶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救治對象實際自付費用。
此外,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會同當地民政、扶貧、人力社保部門核實核准轄區內低收入人口大病救治對象,以縣(市、區)為單位建立“低收入人口大病專項救治數據庫”。數據庫包含救治對象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戶籍性質、身份證號、戶籍地址、居住地址、聯繫電話)、疾病診斷和救治費用等內容。
確定定點醫院
省級和市級公立醫院為定點後備醫院
方案要求,低收入人口大病醫療救治採取定點醫院提供服務的形式。定點醫院原則上設置在縣(市、區)區域內二級以上公立醫院,並且是納入人力社保部門和民政部門醫療救助“一站式”費用結算服務管理的醫院。省級和市級公立醫院為定點後備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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