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袁某、周某等人,在入境貨物新冠病毒檢測結果尚未作出,海關尚未下達放行指令,不得交付、提取貨物的情況下,擅自開具、使用違法開具的出門條,交付、提取貨物,導致貨物因新冠病毒抽檢結果呈陽性被全部銷毀,司機、搬運工等多人因接觸該批貨物被隔離。該案於2020年11月2日由連雲港海關移送連雲港海關緝私分局,連雲港海關緝私分局於11月3日以涉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刑事立案。今年1月14日,連雲港海關緝私分局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下一步,司法機關將依法予以追訴。
在黑龍江省密山市某經貿公司工作的李某明知某境外國家系疫情國,按照防疫要求不得與境外人員私自接觸,仍與前來口岸運送貨物的該國貨運司機聯繫、私下見面,轉交物品,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傳播危險,致使多名與其接觸者被集中隔離管控、多家商鋪暫時停業封閉進行消殺處理。
1月11日,李某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提起公訴。李某認罪認罰,檢察機關建議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1月17日,密山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關鍵詞:擾亂防控秩序
準確的流調是實現疫情快速處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保障。然而,一些人在流調環節中,不顧公共安全,故意隱瞞真實行程,讓多人陷入危險甚至被感染。
王某及其家庭成員租住在北京市順義區趙全營鎮聯莊村,通過開辦小飯桌提供學生看護、接送和用餐等服務,共招收趙全營鎮、高麗營鎮等周邊村鎮的學齡前兒童、小學生20餘人,由王某負責駕車接送孩子上下學。
王某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後,在接受流行病學調查和密接排查時進行謊報、瞞報到多個村莊接送孩子、家庭經營小飯桌、到附近小診所就醫等情況,導致疾病預防控制部門未能及時全面掌握其活動軌跡並確認密接人員,造成疫情傳播嚴重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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