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2日電/據央視新聞報道,國務院近日發布公告,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內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利用其全資或控股擁有的非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開展大連港、天津港、青島港與上海港洋山港區之間,以上海港洋山港區為國際中轉港的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試點,這為提升上海港國際航運中心能級帶來重大利好。
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制度處調研員施曉蕾:沿海捎帶主要是指國際貿易貨物在國內的港口之間進行二次運輸,以前只有國內的集裝箱班輪公司所擁有或者控股的國際航行船舶,可以在國內的港口之間開展沿海捎帶,現在參與的對象拓展到了外輪。
記者了解到,《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總體方案》中明確,研究在對等原則下允許外籍國際航行船舶開展以洋山港為國際中轉港的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業內人士分析,這將帶動洋山港的中轉集拼業務發展,吸引國外船公司在洋山港進行貨物中轉;可以增加碼頭集裝箱吞吐量,提升洋山港樞紐能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