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日電/據人民網報導,近日,國家文物局通報2022年度文物行政執法和安全監管工作情況。在過去的一年中,全國文物行政部門和綜合執法機構聯合開展文物執法巡查,依法查處各類文物違法案件346起,其中按簡易程序改正處理153起,按一般程序立案查處193起。國家文物局直接督辦文物違法案件124起,“12359”文物違法舉報平台受理文物違法舉報問題線索106件,一批群眾舉報的文物違法案件得到依法查處。
2022年,各地不斷強化文物安全責任落實,31個省份將文物安全納入省級政府考核評價體系;完成全國文物火災隱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動(2020—2022年);國家文物局會同中共中央宣傳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印發《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專項工作方案(2023—2025年)》,部署開展新一輪全國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專項行動;推進文物安全設施建設,安排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護工程570餘項;文物執法督察和安全監管技術手段應用不斷深化。
通報指出,當前文物法人違法、盜竊盜掘、火災事故等文物安全風險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文物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防範措施不到位,文物安全意識淡薄,文物法人違法案件和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一些地方文物行政執法和安全監管缺位,個別地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現象長期存在;一些地方盜竊盜掘文物犯罪依然高發,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做好文物安全防控任務仍然艱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