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3日電/馬政府依慣例派用首長隨扈,引起外界非議,“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緊急宣布,各部會首長申請隨扈以一名為限,原本有申請的人事局和研考會等單位也紛紛撤回。
“行政院”昨天提供各部會首長申請隨扈最新統計資料,申請隨扈的部會首長十六個,沒申請的廿個。與民眾無直接業務接觸而申請隨扈的部會,包括“央行、主計處、經建會及中選會”等。
聯合報報道,“行政院”新聞局長史亞平昨天說,劉兆玄已指示,部會首長申請隨扈以自身是否有安全顧慮為主要考量,如確有需要,“部會首長申請隨扈應以一人為限。”以往規定允許部會首長必要時可申請一到二名隨扈。
“內政部長”廖了以昨天上午還在立院表示,首長申請隨扈比照慣例,並無浮濫。過去台中縣長任內沒有隨扈,到“內政部”後,有人告訴他依規定一定要有隨扈,因此他有兩名隨扈。
在劉兆玄指示所有部會首長隨扈以一名為限後,國民黨“立委”郭素春問廖了以是不是應該以“一名為原則”比較恰當?廖回答說,“只限用一名隨扈,我要做到,‘內政部長’以身作則。”
除了部會首長可以申請隨扈外,警政署人員昨天表示,目前派到“中央政府”首長及特定人士、“立委”的隨扈警力總共一百四十人。
警政署指出,根據規定,“行政院長”可置隨扈及寓所內圍警衛卅二到卅七人,寓所外圍警衛四到八人;各院正副院長及部會首長則置隨扈一到二人,可視狀況置寓所外圍警衛四人;特定人士則置隨扈一到二人。
卸任“行政院長”可視情況保留安全警衛二到四人,一年內撤除完畢,其餘首長則需在卸任三個月內撤除完畢。
警政署保安組說,當年聯合報調查報導、抨擊警力派遣浮濫,“內政部”隨即增訂應書面記載申請對象詳細資料、危安情資及警政署應審酌具體事實的規定,警衛派遣人數才逐年減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