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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立委”聯手破實價登錄助炒房 馬挺江提覆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1-20 12:37:26


房價實價登錄出現破洞,馬英九挺江宜樺提覆議。(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月20日電(記者 倪鴻祥)“立法院”在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修正《地政士》法相關條文,明訂房價實價登錄可在期限內修正,被質疑將嚴重影響實價登錄制度,“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上午決定提出覆議,“總統府”發言李佳霏上午表示,馬英九支持“行政院”覆議。

  “立法院”在1月3日三讀修正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未來地政士登錄房價實價有誤,若經檢舉或糾正,只要在期限內修正資訊就不會受罰。此一修法形同讓實價登錄破功,讓炒房者可以抬高房價、嚴重欺瞞購屋民眾。外界質疑江宜樺看了報紙才知道,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並表態決定提出覆議。

  江宜樺提出覆議前,已向馬英九報告新修通過地政士法相關條文衍生的問題,府院高層已向“立法院長”王金平說明其中的嚴重性,行政、立法兩院正研究如何補救,不排除在農曆年前召開臨時會解決問題。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

  一旦“立法院”召開臨時會處理覆議案,“立法院”將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如果逾半“立委”贊成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應接受決議結果;若未達全體“立委”1/2,則不維持原決議。若超過覆議時程仍未作成決議,原決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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