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9日電/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舉措,是紀委履行職責的具體抓手。
過去的五周,中紀委連續每周一文談“四種形態”,強調要在運用第一種形態上多下功夫,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要求各級黨委要切實發揮領導核心作用,使黨員、幹部時時處處感受到紀律的嚴格約束;提醒黨員幹部相信組織、依靠組織,犯了錯誤要主動向組織講清問題,積極改正。
如何明辨是非曲直,分清輕重緩急,增加監督執紀方式與違紀違規行為的適配度,從而以最小組織代價換取最大糾錯效果?
“四種形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舉措
紀委履行職責的具體抓手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指出,全面從嚴治黨,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
中紀委7月17日刊文指出,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舉措,根本目的是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永葆黨的先進性、純潔性。
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黨員嚴格執行黨規黨紀,才有可能模範遵守法律法規。違紀違規既是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的具體表征,也是黨員滑向犯罪深淵的開始。
據中紀委發布的數據,2016年上半年,查處包括公款吃喝、公款旅遊、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等問題19160件,處理各級幹部人數共26900人,給予黨政紀處分人數達20159人。
中紀委文章指出,全面從嚴治黨,不能只盯著極少數嚴重違紀違法的黨員領導幹部,8800萬黨員光靠辦幾個案子是管不住、治不好的。只有用黨的紀律衡量黨員、幹部的行為,把管和治更多體現在日常,讓黨內政治生活嚴肅起來,真正管住絕大多數,才能實現管黨治黨“全面”和“從嚴”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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