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日電/美國華盛頓大學一名華裔前任研究員控告校方歧視,在她受雇期間拒絕體恤她的病情,後來更無理將她解雇,獲法庭裁定可獲賠償76.9萬美元。
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55歲的林莉在1996開始在華盛頓大學醫學院擔任癌症研究員,但林莉表示自己因為椎間盤突出,無法長時間坐下並彎腰工作,曾經提出在保證履行日常工作責任的前提下,要求校方考慮她的狀況,但要求不獲接納,2012年11月接到校方通知,指研究項目資金中斷她被解雇了。林莉2014年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向華盛頓大學和前上司索償。
綜合美聯社與《聖路易斯郵訊報》報道,聖路易斯巡回法庭經過5天審訊後,改判華裔原告人林莉(音譯,Li Lin)獲勝,可獲26.9萬美元的實際傷害賠償和50萬美元的懲罰賠償,但林莉的前上司則無需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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