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描繪1881年舊金山華人洗衣店的圖畫。 |
如果有人想把洗衣店賣了,他必須在行會和中華公所的布告板粘貼通告,具體描述洗衣店,以及地址、名稱,位於哪個州、哪個鎮、哪條街、門牌號多少。買洗衣店的人也必須把消息公諸於眾,包括店的地址、價格、如何付款。買家支付的頭款不超過10%的售價,其餘90%的錢在行會總部,以及在中華公所代表的見證下還清。如果賣家欠了債,其債權人也在場,陳述被欠了多少錢,賣家必須先還清債務,才能把剩下的錢拿走。
成美堂的規章制度跟集成堂差不多,只是管理的範圍限於布魯克林、皇后區和Hoboken。它的總部設在勿街16號。成美堂只認洗衣店,而不是經營洗衣店的人,如果洗衣店轉手給另一個人,接手的人必須繼續交會費。
一家洗衣店通常有一個或兩個業主,如果生意不太忙,可能業主自己打理,忙不過來時請個熟人當幫手。如果業務比較多,則兩個人合股經營。他們工作、睡覺、吃飯都在同個地方,年末的時候平分盈利。
如果需要找一個幫工,則1周支付給幫工8、10或12元,薪酬按照工作量而定。在洗衣店打工,不僅需要技能,還需要體力、耐力和手腳靈活。洗衣店除了支付薪水外,還提供住宿給幫工。通常,無論是老板還是雇工,都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而必須把手里的活幹完,有時候全天候工作,沒有時間休息。
一般來說,兩個業主經營的、沒有雇用外人的洗衣店,一年大概賺1000元,每個各分500元。如果把洗衣店賣掉,大約可以賣1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