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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正豪。(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月4日電/“行政院”稱地方政府的食安自治條例“違憲”,淡江大學教授兼全球發展學院院長包正豪發表評論表示,依照民進黨的習性,千錯萬錯,絕對咬死不承認、硬拗到底。忘掉大法官政治中立幻想,接受他們已經順從政治權威這個令人感到羞恥的現實,這結果已經注定。“憲法”算個屁!
以下為包正豪《在中時新聞網》發表評論文章全文:
雖然理論上司法應該獨立,但就目前政治現實來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基本上是“依政治指示”做違憲解釋的。所以就算只是“政務委員”而已,但當他作為政治傳聲筒而發出“地方政府自治條例禁止檢出萊克多巴胺是違憲”的聲音後,我們基本就可以預期這屆大法官會乖乖聽話,順從地做出相同解釋,來替民進黨解套。
其實也不只“政務委員”頤指氣使,整個民進黨政府都對地方政府試圖引用地方自治條例對抗中央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的行為予以威嚇打壓,所持理由簡單說就是“行政一致”,除擺出中央高高在上的架子,別無他由。至於大法官釋字738號解釋文所肯認的地方自治裁量權限與不必全國一致的規定,超乎“憲法”之上的羅秉成“政務委員”已經“自我“釋憲”表示不適用了,我們只要等大法官鸚鵡復誦即可。這樣看起來,民進黨政府肯定認為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對人體無害,所以開放進口,而地方政府的反制和社會大眾的反彈都是“欺負民進黨的政治操作”囉!
如果蔡英文與民進黨真心這樣認為,是如此的理直氣壯,所以可以凌駕“憲法”保障的地方自治權力,那駑鈍如我者,就有一點小小的疑惑,如梗在喉,需要獲得解答。既然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無害,又被說成是能夠提高台灣國際地位的良方,雖然我們不懂吃瘦肉精豬肉和台灣國際地位的關係,但我們就假裝相信蔡英文和民進黨的鬼話好了,那為什麼一宣布開放後,各部會急吼吼地紛紛表示學生、軍人、幼兒不能也不會吃到含瘦肉精的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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