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時工作人員給她一張租房合同的複印件,並告知她需要房主的簽字,一周之內便可以來領取正本,於是小劉滿意地回去了。
然而過了一周,小劉再次去房產公司領取租房合同的時候,另一位工作人員卻告知她合同目前房主還沒有簽名,要等房主來簽名後才能交給她,詢問他何時才能領取他又推辭說房主正在旅行,公司並沒有他的聯繫方式,只有等他回來才能聯繫。
憤怒的小劉不滿地指責公司不守信,看房時第一次不守時延遲了一個小時,這次又不知要拖到什麼時候,但工作人員就是不給合同。隨後小劉又去了幾次,都是失望而歸。最後,小劉在當地朋友的幫助下,才遲遲拿到租房合同。
其實,作為顧客和消費者,我們有權享受到屬於自己的權利,我們應該合理地提出自己的要求並堅持對方履行義務,維護自己的尊嚴和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