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它們卻選擇性忽略了現場目擊者——死者家屬的陳述。
試問,在案件剛剛曝出、遠遠談不上蓋棺定論之時,只采信一方說法(法國警察),而對另一方觀點視而不見,這種直觀武斷的做法是否遵守了媒體報道“公正、客觀”的原則?
已經存在報道失衡先例,《巴黎人報》又如何保證這條“獨家消息”的真實性?
“橫空出世”倍顯突兀
再來了解下《巴黎人報》——這家2015年被路易威登集團收購的媒體。
近年來,隨著傳統報業的萎縮、資本對報業的滲透加強,由文人辦報的法國報業堅持人文主義和人道立場的辦報方針,已逐漸發生了改變;部分老牌報紙變為各種資本的輿論武器是不爭的事實,而《巴黎人報》自然難逃其影響。
更何況,《巴黎人報》雖然被視為大眾化報紙,但似乎從來對“絕密”消息、尤其是敏感消息不怎麼感興趣,比如震撼法國輿論的政治醜聞,如菲永案、薩科齊案或其它諸如此類的案子,從未聽說出自《巴黎人報》。何以這次涉及法國華人示威的幕後調查的“絕密消息”,反倒成了其獨家新聞?
因此,人們對《巴黎人報》這篇在當前背景下“橫空出世”的、突兀的報道產生質疑,恐怕也在情理之中。
“獨家消息”疑點重重
至於“獨家消息”自身,只要花些時間和心思加以分析,也能發現諸多疑點:
推送時間不合規律
法國媒體的運作規律是在早晨推送新聞,然而這篇“獨家消息”卻搞了個“半夜雞叫”,推送於法國時間3月31日凌晨,即北京的早間時段。這不得不讓人懷疑,此舉是為影響中國早間的新聞輿論。
絕密信息因何流出?
既然《巴黎人報》聲稱是“絕密情報”,為何卻為該報三名普通記者所知並公布於眾?只有一種可能,是警方有人洩密,那麼,洩密者和公布“絕密報告”的記者,法國政府是否會按照法國法律進行追責?
報道話述異常少見
作為西方民主國家,“獨家消息”中用上了和平年代很少用的“三股勢力”、“親共產黨”這兩個術語,已屬於指控性質。
要知道,在法語語境中,這是冷戰中各方秘密警察部門常用的迫害異見者的詞匯,也帶著相關蘇維埃國家的殘酷歷史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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