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局長黎文三說,這起凶殺案是發生在峴港的第一起槍殺外國人的案件。案發後,峴港市警方高度重視,立即投入眾多警力組成專案組,對作案現場和目擊證人詳細取證,採取各種手段全力破案。經調查,警方認定馮龍春為犯罪嫌疑人,但由於馮在入境越南後直至作案,沒有在越南境內住過旅店,且行動詭秘、行蹤不定,給破案造成了很大困難。
峴港警方在鎖定馮龍春為犯罪嫌疑人後,於12月25日對其發出通緝令,同時規勸其自首。馮於兩天後在位於越南西寧省越柬邊境地區的木牌口岸向越南警方自首,並於28日被移交給峴港警方。目前,峴港警方正在對此案作進一步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