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到綠卡的林女士(右二)如今養育一雙子女。 |
中評社香港8月14日電/來自福建的林女士在美國遇到了非同尋常的移民待遇,最終經過律師的層層努力,終於憑借美國兒童年齡保護法案讓其在身份過期10多年後拿到綠卡。
據美國《僑報》報道,林女士在2004年跟隨母親與弟弟一同移民美國,當時手持K4簽證入境。一家人與繼父共同飛到洛杉磯後開始了其樂融融的生活。就像所有的移民一樣,為了讓家人可以享受美國人的全部權利,繼父為林女士的媽媽以及那時剛剛18歲的林女士和年幼的弟弟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
誰知這一申請遞交上去後,卻成為了林女士一家人噩夢的開始。林女士向記者訴說她12年申請綠卡的艱辛。
“我那時還不到20歲,什麼都不知道,只是聽我繼父說給我加辦綠卡的律所倒閉,律師跑掉了。”林女士稱,從此一家的綠卡申請就石沉大海,甚至連移民局寄的信也未收到過。
而這一等就是六年,雖然其母親在2010年綠卡獲得批准,但是移民局卻以林女士年齡超過21歲上限,逾期未歸為由,將她和弟弟的申請撤銷,并將案件轉至移民法庭,并要求法庭將二人遣返回中國。
拿到通知書的林女士頓時傻了眼,怎麼也沒有想到按合法身份來美,并在21歲之前遞交了I130申請的自己,居然要等待移民法庭的裁決。
情急之下,林女士奔走千裡,來到紐約找到了法拉盛律師王君宇,在其幫助下,向移民局提出申請。據王律師表示,剛剛接到這樁案件時感覺十分棘手,唯一有理由辯駁的證據就是林女士在18歲進入美國後,立即向移民局遞交了I130移民申請。因此,她以美國兒童年齡保護法案為論據向移民局抗辯,為林女士討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