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1日電/墨爾本市東南區Berwick華人泥水匠陳少青(Shao Qing Chen,譯音,洋名Victor),2012年2月11日被他父親發現在Endeavour Hills的家中睡房內死亡。死者俯臥在地,後腦骨被切開,腦袋被取出。
高院一個陪審團上個月裁定他的妹夫吳揚軍(Yeng Jun Wu,譯音)謀殺他的罪名成立,凶手被指欠死者超過25萬元。
澳洲《星島日報》報道,大法官傅理斯(Terry Forrest)9日在量刑聆訊中說,這是場面最恐怖最殘暴的凶殺案之一。
他在判決中說:“在我涉及刑事案件35年的法律工作中,從未遇到過這樣令人發指和完全沒有必要的暴力犯罪。”
陳少青死時四十一歲,在中國內蒙古出生,在1988年成為澳洲公民。他被人用一把很長和鋒利的斧頭或刀割他的頭部最少40次。他的右手和雙臂均有反抗時導致的傷痕。
法庭在聆訊此案期間,主控官貝克(Patrick Bourke)稱,陳少青被殺前曾與朋友出外吃晚飯,其中包括吳揚軍。他在凌晨1時許在睡房內被殺。遇害前一天,他曾與妻子爭吵,其後一直留在家中。
貝克說,有證據顯示,曾有人“大怒”,因陳少青被人追,他跑到樓下,並被殺。
睡房內有大量血跡,並一路血染樓梯,直到樓下的睡房,而陳少青的屍體在那裡被發現。鑒證科法醫到現場發現,陳身體上和面部有多處被割傷痕跡,他的後腦骨被切開,腦袋被取出,散落在屍體周圍。
傅理斯大法官判定,吳揚軍必須坐牢滿二十一年才能申請假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