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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綱要》有望突破珠三角各地競爭多於合作,產業結構相似的瓶頸。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11月8日電/廣東省社會科學院院長梁桂全日前透露,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制定的《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下稱《規劃綱要》)初稿有望本月底定稿,然後上報中央多個部委進行充分討論,並做最後批准。據透露,如若該綱要通過中央審核,則珠三角發展長遠規劃將被列為國家戰略。
文匯報報道,有關規劃將突出港澳合作因素,突破單一行政區發展。
“珠三角”概念首次正式提出於1994年。按照官方統計,珠三角指由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惠州、江門和肇慶9個城市組成的區域,該區域面積為24437平方公裡,佔廣東省國土面積的14%。去年,珠三角GDP總值達25450.2億元,佔廣東經濟總量的83%。據了解,此次制定的《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可能會涉及廣東全省,不少參加過調研的專家亦稱其為“廣東發展規劃綱要”。
中央調研組走訪
記者了解到,在今年9月國家相關部委組成的調研組,不僅走訪了珠三角地區,亦涉足粵西、粵東及粵北的汕頭、湛江和韶關等市。
根據汕頭媒體對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杜鷹赴當地調研的報道,初步的《規劃綱要》計劃11月底前完成編制工作,在內容上大致分為7個部分,包括加快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的重大意義;總體要求、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率先實現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再創體制新優勢;構建開放合作新格局;《規劃綱要》的實施機制和保障措施等。
梁桂全在接受本地媒體採訪時表示,此前一直呼聲較高的香港和澳門並未被包括在此次珠三角區域發展規劃的範圍之內。這主要是因為廣東與香港、澳門涉及到兩種體制,情況相當複雜。但記者從相關學者處了解,儘管港澳發展未列入珠三角綱要,但在整份綱要中,卻突出了粵港澳合作因素,在調研過程中,亦有專門小組對粵港澳合作內容進行調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