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參考》報道,12月16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打擊索馬里海盜的1851號決議,允許各國對索馬里海盜據點實施“陸海空打擊”。美聯社17日報道稱,這一決議是美國國務卿賴斯促成的,賴斯在決議通過後表態稱,該決議將會產生“重大影響”,因為索馬里海盜已經威脅到世界主要航線的安全。
根據安理會的這一決議,安理會授權各國使用“一切必要措施”,阻止海盜以索馬里為基地對過往船舶發動襲擊,這包括各國武裝力量可以使用索馬里領海和空域。索馬里外交部長阿裡.艾哈邁德表示,安理會的決議讓他感到“欣慰”,因為這些海盜行徑“令人完全無法接受,應該立即阻止”。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國際海事法專家告訴《青年參考》報記者,聯合國新決議完全掃除了中國海軍前往索馬里打擊海盜的法律障礙,使中國海軍未來的打擊海盜行動有法可依。在此之前,國內各界就中國海軍打擊海盜有沒有法律依據、軍艦打擊海盜時享有哪些權利等展開激烈討論。
有專家認為,1958年的《公海公約》、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聯合國安理會第1816、1838號、1844號決議,已經是中國海軍派兵的法律依據。根據這些文件,各國還可以經索馬里政府同意,進入其領海打擊武裝劫船行為,這不僅不是對索馬里內政的干涉,還是符合索馬里政府意願的友好援助行為,而1851號決議則對各國打擊海盜的權利進一步明確。
香港《文匯報》駐京記者16日採訪了中國軍方的國際法專家,這位專家強調,聯合國安理會的決議,已經使中國出動海軍到索馬里有了法律依據,而且經過多年努力,中國海軍也具備了一定的遠洋運輸與作戰能力。
安理會新決議出爐後,一直對打擊索馬里海盜不積極的美國海軍迅速表態,第五艦隊司令比爾.戈特尼少將說,美國海軍會迅速加大對索馬里海盜打擊的力度。
南海艦隊可能開赴索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