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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上自衛隊“高波”級DD113漣號驅逐艦將赴索馬里海域打擊海。 |
中評社北京2月26日電/東方早報消息:日本政府一直緊鑼密鼓討論的使隨時派遣自衛隊赴海外打擊海盜成為可能的“海盜對策新法案”概要已基本確定。新法案將允許自衛隊向不聽從警告射擊仍向民用船只靠近的海盜船船身開火。這是日本政府首次允許自衛隊海外活動時在正當防衛及緊急避難情況之外可以使用武器。
此外,該法案還規定外國船只也在日本自衛隊的保護對象範圍之內,且允許自衛隊為同樣執行海盜打擊任務的他國軍艦進行有償供油和供水。
日本媒體昨天報道,研究索馬里海盜對策的日本執政黨專項小組25日上午在國會召開會議並審議了該法案概要。關於武器使用基準,法案規定和海上警備行動一樣,將參照遵循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難原則的《警察官職務執行法》第七條,而不會大幅放寬武器使用限制。但法案又同時規定,“由於海盜行為是極惡犯罪行為,因此即使在不如正當防衛那樣緊迫性的階段,如果接近民用商船的海盜船不聽從自衛隊的停船命令及射擊警告,仍繼續向民用船只靠近的話,則同樣允許自衛隊向海盜船開槍射擊。”
迄今為止,派遣海外的日本自衛隊僅允許在正當防衛及緊急避難時使用武器。依據《新反恐特別措施法》,被派遣到索馬里海域的海上自衛隊軍艦在正當防衛以外的船體射擊也不被允許。上述海盜對策法案關於可向海盜船射擊的條款事實上放寬了迄今為止自衛隊海外活動所適用的武器使用基準。
對於該條款有違憲嫌疑的質疑,日本內閣某官房官員聲稱,“我們把海盜對策定義為警察活動,和迄今為止的自衛隊海外派遣武器使用的性質完全不同。因此不會引起憲法解釋的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