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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將:中國構建自己的海洋戰略勢在必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03 10:55:19  


 
  《國際先驅導報》:中國提出“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原則是否已被他國忽視?

  李國強:這不是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則,只是一個過渡性方案,對南海周邊國家沒有必然的約束力,而這些國家在對這一原則的理解上也存在差異,每個國家都會從自身的利益出發,來維護其主權地位。我認該原則是目前保持南海地區穩定、逐步解決南海爭議的一個重要基石。這一原則與維護我南海權益所採取的其他措施是不矛盾的。當然根據南海形勢的變化,不斷豐富“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內涵,並及時調整我們的戰略是十分必要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出發點是要解決南海的合作問題,所以中國海軍在其中無需發揮直接作用。

  楊毅:“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有一個前提,就是“主權歸我”,這意味著,中國在領土完整和主權獨立方面的原則立場是堅定的,也是不能妥協的。一些國家的政客認為中國追求和平發展,顧及國際形象,不敢過度反應,於是不斷試探侵蝕中國的國家利益,認為中國軟弱可欺,這種看法和做法是十分危險的。中國主張通過外交手段、友好協商解決領土紛爭,即使暫時解決不了也不要惡化局勢。如果動輒使用武力,不但解決不了根本問題,還會激化矛盾。但是,強大的軍事力量是維護國家利益的後盾,中國海軍是防止其他國家肆無忌憚侵蝕中國海上利益的強大威懾力量。

  經濟開發是中策,軍事嚇阻是下策

  葉自成:在東海、南海權益遭遇挑戰時,我認為中國可以實行和平解決、經濟開發和軍事威懾結合的戰略:

  一是和平解決是上策,應力爭,但不抱太大希望,應兩條腿走路。南海各方行為宣言規定,各方應當以自我克制,不採取行動擴大爭議,但現在越南、菲律賓都實際上不遵守的情況下,這一文件似乎只成了束縛中國行動的一條繩子,中國克制,其他方不克制;中國不擴大爭議,其他方要擴大爭議;中國共同開發,其他方不和你共同開發,中國大量的海上權益被其他方嚴重損害。在這種條件下,中國應當與其他方展開嚴正的政治外交交涉:要麼共同遵守這一宣言,實現利益共享,中國可以在共同開發上承擔多一些的義務和責任;要麼中國將重新考慮這一宣言,或者宣布退出這一宣言;不能將解決問題的希望寄托在其他方的善意上。

  二是適當的軍事威懾。為維護中國的合法海洋權益,中國可以適當的實施軍事嚇阻政策,主要目的在於制止其他有關方單方面破壞《南海宣言》的行動,加大在南海的軍事演習力度,對在這一海域非法進行經濟開采和開發的外國經濟體施加壓力,使其明白在這一海域進行經濟活動會有巨大的政治風險。當然,這是下策,不得已而用之。

  三是啟動經濟開發南海的戰略計劃,以經濟行為應對其他方的經濟行為。這是中策,但可能也是在目前情況下中國能採取的最好的行動。中國也不能幹等、苦等和傻等,必須馬上啟動實際開發南海的經濟安排,加大在南海中國控制區域內的經濟開發的行動,放開民間參與的條件,給予民間資本參與開發的優惠政策。四萬億擴大內需的計劃中,沒有擴大海洋經濟開發的安排是一個失誤。可以設立國際共同開發區域,歡迎國際資本,也歡迎東盟各方,尤其是與中國有爭議的各方參加到有共同開發中來;作為啟動這一戰略安排的突破口,中國可以仿照特區模式,設立西沙特別經濟開發區,直屬中央管轄;在台灣問題已經出現重大變化的情況下,還可以考慮實行兩岸共贏的開發戰略,以台灣為主,對南海最大的島嶼太平島實施兩岸共同開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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